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山第一贪”徐普来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徐普来伙同他人贪污国有财产逾4900万元,判处徐普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其子徐双贵也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现年62岁的徐普来,1988年起先后担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经理、歙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歙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去年退休;其子徐双贵1998年3月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房产公司进行改制,徐普来、徐双贵提供了本公司有472名职工的虚列名单,从而取得政府同意其“承债式”改制方案,并确定2004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过程中,徐普来通过提供虚假的材料等方式,使该公司大量国有资产未纳入评估。随后,徐普来又安排徐双贵和周军参加房产公司的竞买,徐双贵以400万元的拍卖价格买到房产公司的所有权。徐普来、徐双贵以虚假的472名公司职工需要安置为名,未将400万元打入歙县财政改制专户。2005年3月,徐氏父子没花一分钱,房产公司成为徐双贵个人所有。
经依法鉴定,房产公司在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为4664.13万元。因此,法院认定,徐普来、徐双贵实际侵吞国有资产达4664.13万元。此外,徐普来还通过虚假工资报销表的方式,套取公款25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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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烦 (2008-6-28 13:54:15)
杰森 (2008-6-28 14:11:54)
号码任意显示 (2008-6-28 16:16:47)
逸烦 (2008-6-28 16:46:28)
杰森 (2008-6-28 16:54:21)
把条文列出来啊
逸烦 (2008-6-28 17:03:01)
所以,这个判决还算正常
杰森 (2008-6-28 17:05:25)
你法院的?
逸烦 (2008-6-28 17:08:42)
杰森 (2008-6-28 17:14:19)
逸烦 (2008-6-28 17:18:04)
法律制定要根据社会的情况,这社会的情况就包括了民意。但是法律一旦制定出来,民意就不要再左右法律。
如果老百姓要追求法治社会么?那么,老百姓请首先尊重法律。
得,话说多了
杰森 (2008-6-28 17:21:07)
你这是愚弄自己还是愚弄百姓呢
逸烦 (2008-6-28 17:22:08)
很正常的公民思维啊!
杰森 (2008-6-28 17:24:20)
只是富人的法律吧。
逸烦 (2008-6-28 17:28:04)
双翼羊 (2008-6-28 17:34:11)
QUOTE:
呵呵偏激派,那他就不会无期了,干脆没事··杰森 (2008-6-28 17:50:08)
逸烦 (2008-6-28 17:52:53)
牵小猪逛街 (2008-6-28 18:03:52)
比他贪的多的去了,但是他贪的都用在了百姓身上.得罪了新上任的官老爷不是吗
逸烦 (2008-6-28 2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