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彤
女人和床
判断一个男人是否成功,有很多方式,最简单的一种,是看他有几个办公室;判断一个女人是否丰富,也有很多方式,最直接的一种,是看她睡过多少张床。
有的女人很简单,闺床——婚床,一生!
有的女人很幸福,还没学会走路,就已经睡过好几张童床。
有的女人一生睡过很多床,但其实只睡过一张,因为每张床和另一张没什么不同。
而有的女人正相反,她们睡的床虽然不多,但张张可圈可点。
听我外婆讲,在她们那个时候,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不仅要坐八抬大轿,还必须要一张“宁式床”做陪嫁。她当年就有那样一份陪嫁,是家里人专门到宁波定做的。她在晚年的时候,常常回忆起那张婚床,她说,现在再也没有那么好的手工了——那张床像一个精心打造的木制房间,镂空的图案、透明的纱帐——她在那张床上生儿育女,直到战乱开始。我外婆的晚年和我的童年同在一张床上,一个女人老了,别人就不会认为她需要一张自己的床。
对于女人来说,床意味着生活。当一个男人向女人示爱,他往往选择玫瑰;当他决定求爱,会考虑戒指;而只有当他肯和这个女人生活的时候,他才会带她看床。床代表安定、安稳、安全。
据说,一个女人对床的态度,就是她对生活的态度。大多数的女人,年轻的时候都是不在乎“床”的,就我自己而言,我睡过地铺、上下铺、帐篷、鸡毛小店的通铺,也不觉得苦,相反还觉得浪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床”的?婚后吧?我迅速堕落成一个热爱各种床上用品的女人,绣花靠枕、拜占庭风格的毯子、镶着边垂着流苏的床裙,我把以前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全都花到了“床”上。
一个“白骨精”女朋友,嘲笑我说,就你那张破床,再怎么投入还是一张普通的床。
她常年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因此有了一个奢侈的习惯——每住一个酒店,就要在那个酒店的床上拍一张照片。她说其他女人出名以后,原先住过的房子就会成为故居,而她出名以后,那些酒店就会以她的名字命名那些房间——她期待着有一天,她曾经住过的房间忽然价值连城,只因为那些房间的“床”曾经被她“幸”过一个晚上——真是一个伟大而浪漫的理想啊!与她照片中的任何一张床比,我家里的那张“床”是多么自卑啊!
她对我说,你为了一张床而放弃了所有的床。
她说的对,但我想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也住过香港的HARBOUR PALAZA,上海的金贸凯悦,华盛顿酒店,佛罗伦萨饭店,以及波特曼、丽都假日、香格里拉,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些“床”和我有什么关系——在我之前谁曾经睡在这些床上,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想都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对于我来说,那些床就是床,价格昂贵功能单纯——睡一晚结一晚的账。
如果说,那些床是床的世界中的白天鹅,我家的就是丑小鸭,尽管如此,那毕竟是我的丑小鸭,我生命中的丑小鸭,我对她有无尽的期待。我躺在我的床上,想着是不是应该再投入一笔巨款——我刚刚看中一张床垫,德国的牌子,说是按照人体曲线设计的,目前只有最豪华的酒店最豪华的房间最豪华的床才配备这种床垫——假如我拥有这么一张床垫,我家的床岂不是可以傲视所有其他的床——包括酒店的床?
顺便说一下,那张床垫的价格接近一款大众最新车型的市场报价。
我老公对我说,这个价钱可以去世界上最豪华的酒店度假了。
我说那不一样,度假是度假,可我要的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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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遁梦远 (2008-4-10 22:35:24)
有什么可以拿出来“晒(秀)”,就“晒料”,一副青春傲人的身材不就是最好的“料”吗?至于年老色衰的富家太太,虽然没有天然“料”可以晒,但是可以“晒(秀)恩爱”呀,穿金戴银富贵逼人,一枚鸽蛋大宝石戒指跃然“指”上,不管哪个记者来采访,也不管人家问了没问,晃着全身披挂得意扬扬做幸福状:“老公送的”——对于女人来说,失去青春失去美貌有什么要紧?但凭赤手空拳嫁入豪门这一条,就够晒一辈子了。
“你到底猜到没有?”香港朋友问我。
我说猜到了,“晒”就是“显摆”的意思。
这下轮到他们一头雾水了——显然他们不懂啥叫“显摆”。
等彼此弄清楚了解释明白了,他们认为还是他们的词用得精准——“晒”多形象,“显摆”太呆板了,就是“显示”“摆放”之意,而“晒”则不同,是要费劲巴力翻腾出来,然后再高高挂起,“晒”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暗含着你不服,咱比比,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以前常不懂,为什么很多明星,已经很有钱了,但是却永远嫌钱少;已经很有名了,但永远觉得名不够;已经很漂亮了,但却还要花钱去整容;已经很瘦了,但还要拼命节食吃减肥药甚至抽两根肋骨……
等看过八卦杂志,我大概其明白了——有多少东西经得起晒啊?生活在“晒场”上的人,就像在战场上拼刺刀,真刀真枪含糊不得。他们已经不会好好过日子了,寻常日子在他们眼里一钱不值,他们的生活中心就是“晒场”,他们活着的目的就是“晒料”。记得和一个不大不小的明星聊天,她抱怨自己不红,我说你已经比我们好得多了,你就是什么都不做,这一辈子也不愁吃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那明星瞟了我一眼,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我明白她的意思:你怎么敢跟我比?
于是我知趣,吞下原本想说的话:世界很大,路很宽,何必为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晒场不开心呢?再说,即便是晒得很风光,又怎样?你今天晒了,明天还得晒,晒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呢?看,张柏芝,出道6年赚了上亿身家,但现在不也入不敷出?
其实,我一直很欣赏一名海外导演,蛰伏了很多年,后来一举成名,记者采访他,他说:其实我也可以过很挥霍的生活,但是那样我就要拍很多烂片,我觉得不划算。有的人是借钱也要出风头,我不这样,我有钱也不出风头,有钱不是为了晒的,是为了让你有尊严地活着,不看任何人脸色。我之所以可以等到我想拍的片子,是因为我等得起,但那些出风头的人就等不起,因为他们要出风头嘛!
谁说在演艺圈混不需要智慧?哪个人出人头地是靠晒出来的?天涯芳草
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友忽然不快乐起来,问她她不说,不问她她反倒要给你打电话。稍微有点“情战常识”,你就该知道她一定是遇到这方面问题了——果然,她一向搞得很掂的男人忽然要“换场”。不接她的电话,也不回家,回来也是闷着不吭声,催问得急了,男人就说分手好喽。
不是不能分手——他,不过是个寻常的男人,离开他,她一样过,而且有可能过得更好。但是她想要问个明白——我究竟哪里不如她?
男人认为她不可理喻,背起包走了。剩下的她,像一个自由市场关张时分的烂摊子,这个摊子只能由我们帮着收拾——我们给她出主意,说来说去无外乎,天涯何处无芳草——你看天王巨星王菲,换男人像换衣服;你看大美人关之琳,到这个年纪还不停有绯闻;再有,再有凤凰卫视陈鲁豫,梅开二度甜蜜依旧,踢掉一个坏男人,不是什么坏事……没准儿,你失去的只是一个苹果,而你得到的将是一个果园。天下男人那么多,正好借机找一个更好的……
女友笑笑,这些话她以前自己也说过,现代女性什么道理不明白,只是“昔日戏言事”,“今朝眼前来”——知易行难,真轮到自己头上,还是一样会伤心。
后来,没过多久,听说那男人又臊眉搭眼地来找她,问她还肯不肯原谅他——她,竟然肯了!于是我们声讨她,警告她,对她说你至少要给他一个教训,否则他还会这样对待你……男人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以后养成习惯就会说走就走……你为什么不能像王菲呢?为什么不能像关之琳呢?这样的男人你为什么还要?你不觉得心里委屈吗?
当然是委屈的——她是为他委屈,替他不值,他抛下她去追她,但她却并不珍惜。于是男人想起她的种种好处,于是她竟然肯了。她对我们说,自己的男人,有什么肯不肯的?我们说如果他再这样对你,你怎么办?她说到那个时候再去学王菲学关之琳也不迟吧?
闲情遁梦远 (2008-4-10 22:36:58)
郁闷先 (2008-4-11 11:04:24)
心之若素 (2008-4-11 14:17:07)
闲情遁梦远 (2008-4-12 21:48:13)
无聊的时候看明星报道,感兴趣的无非是两样事情,一样事情是谁和谁好了,谁和谁散了,比如周杰伦和蔡依琳散了,杨千和古巨基分手了,王菲和李亚鹏要结婚了,布拉德·皮特和安妮斯顿要破镜重圆了;另一样就是谁最近又说了啥话——虽然大部分明星要说的话,是经纪公司替他们安排好的,但是他们还是会有惊人之语,而且最有意思的是,在他们的惊人之语之外,总有传媒人士的评论——这让我有的时候大开眼界,原来捧星要这样捧。
比如最近看一本时尚杂志,上面有一篇张娜拉的专访,记者问了张娜拉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问题,大概是:你这么年轻就这么出名,有没有什么不快乐?
张娜拉高高兴兴地说:没有啊,我虽然少了很多普通人的快乐,但是我拥有了许多普通人无法拥有的生活啊。
于是该杂志认为张娜拉的回答很棒——实事求是,一点不躲闪作为明星的快乐,不像有的明星总要说自己想做一个普通人,虚伪。
我读了哈哈大笑——原来做不虚伪的明星这样容易啊!被人捧的感觉真好——无论你说什么话,都有人说你说得好。但是反过来,如果没人捧呢?那就是无论你说啥,你都显得很傻。
张娜拉年轻,无知者无畏,所以她能说得那么轻松随意,在她眼里她在乎所谓的负面新闻吗?她不在乎,只要有片约,只要火火地上镜,她就快乐,她还不知道什么叫“无人喝彩”以及“众口铄金”。
以前听过一个人讲过一个笑话,说是有一只鹰在天上飞,飞得特矫健,地上有两只田鼠,田鼠甲特羡慕地看着鹰对另一只田鼠说:我真羡慕像鹰那样飞翔。
田鼠乙特鄙夷地回答: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一句话就能让它栽下来。
田鼠甲不信,于是田鼠乙当空一声断喝,只见那只展翅高飞的鹰一个跟头摔到地上。
你知道田鼠乙喊的那句话是啥?
我当时猜了好半天,后来人家告诉我,田鼠乙对着苍天喊:牛逼啥呀,飞那么高,全都看见啦!
这个笑话与钱钟书在《围城》里用过的“猴子屁股”的典故好有一比,钱先生说一只猴子蹲在地上的时候,人家看不到它的屁股,但是等它爬树的时候,屁股就露出来了。
我个人以为——成星的过程就是猴子爬树的过程,当一个人稍微有点名气的时候,连地上的田鼠都会看到它的私处。这个时候,明星一般来说,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再飞得高一点,或者再爬得高一点,高出普通人的视力范围之外,你想看,你根本看不见,你就是看见了,对着它喊,它也听不到——比如张曼玉这个级别的;再有一种选择,就是爱谁谁,你看吧,你嚷嚷吧,哪只猴子没有屁股?比如章子怡、舒淇都是这样的——她们都曾占据过低俗八卦娱乐报纸的“热辣娱闻”版。最不值的就是那种,爬到一半,因为爱惜屁股,结果又回到地面——作为一只屁股曾经被人看过的猴子,回到猴群中生活,能快乐吗?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张娜拉的态度非常可取——不过,她现在是在被人捧的时候,如果没有人捧呢?她还能这样豪情万丈鸢飞唳天吗?见过太多年轻的明星,出道的时候被人捧上天,轻飘飘以为祥云万朵,一步踩空一个背摔下去,抹着眼泪问: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
其实不是大家要这样对待他,是他自己没作好思想准备——他也不想想,捧一样东西捧得太长久,难道不会累吗?他总得在人家捧累了以前,自己找个台阶吧?
闲情遁梦远 (2008-4-12 21:53:09)
“我那张耐看的脸,配上那副火爆得让男人流鼻血的身体,就注定了我前半生的悲剧。”这是网上流传最广的芙蓉姐姐的经典语录——假如芙蓉姐姐前半生充满悲剧,我相信问题肯定不出在她的脸和身体上,都什么时代了,美早成了稀缺资源,如果真是美得让男人流鼻血,哪还有闲工夫揽镜自照自说自话?看看娱乐报纸,那些大美人都在干什么?今天在这家PARTY上,明天在那家典礼上,狗仔队员跟在屁股后面追呀追,问她们在想什么,她们歪着脑袋甩出一句:“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无论芙蓉姐姐多么不招人喜欢,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芙蓉姐姐出名了,而且是一夜成名,据说还有人要请芙蓉姐姐去拍电影,主持节目。尽管作为出名的代价,芙蓉姐姐受到很大压力,但是这有什么?如果你出了名,却没有人骂你,那说明你还不够出名。我相信对于渴望出名的人来说,那点骂名就像川菜中的辣椒一样,如果没有,他们还会觉得不过瘾不正宗呢。
从某个角度上说,我深深地理解“芙蓉姐姐”——青春就那么几年,时尚杂志上每一页都印着“梦想成真”,流金岁月谁不想宝马香车软红十丈?说老实话,看着她们,我就替她们着急,因为她们已经不愿意过那种“踏破铁鞋”的日常生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着琐碎而平凡的工作,与寻常的人共事做朋友,攒钱养家到一定年纪在一群平庸的男人中选一个稍微出色些的做自己的丈夫——这种生活当然不是芙蓉姐姐想要过的,她宁肯网上裸奔,也不肯过这样的日子。好多专家学者教育领袖还在讨论如何引导女孩子拒绝庸俗出名,其实对于想出名的人来说,出名是第一位的,哪里还管高雅出名和低俗出名?
其实,哪个女孩子心底没有埋藏着一个“出水芙蓉”的梦想?不过是岁月蹉跎,光阴似箭,最后失去了耐心一个个都变得狗急跳墙——不管那一跳的姿势有多难看,但也许跳就出名了,就像芙蓉姐姐,如果不肯“跳”,不过就是一个姿色平平的大龄女青年,这一跳,不管跳得像鱼跃龙门,还是跳得像跳梁小丑,总之是不一样了。
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哲人说一粒砂中可以见到一个世界。但是到现在这个时代,谁还肯做一粒砂呢?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但是她即便是那么早的出名,她的一生又过得如何?花来裳里,影落池中,她爱过的人不仅辜负了她,还把她与他的往事写成书,大卖特卖——她客死异乡,死后数日才被人发现,遗嘱说骨灰撒到荒郊野外就好,不需要葬礼。如果她有可能重过一生,她还会要过这样的一辈子吗?许许多多的人认为,只要出名,对于一个人就是好事,不管出什么样的名——其实这是一种经典的误解,经典到几乎每个年轻的女孩子,即使如张爱玲这般兰心慧质的女子也难以免俗。
闲情遁梦远 (2008-4-12 21:54:35)
萧伯纳似乎说过一句话,意思是说,穷人家的漂亮女孩,是他们和女孩自己的原始股。
其实,如今社会,只要是漂亮,即便对穷人家的男孩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资源?F4的成功,给多少不肯读书的男孩子指出了一条通天之途?走在街上,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孩子,挑染着头发,脖子上挂着简洁的饰品,发型衬衣都酷得不能再酷。他们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像周杰伦吴彦祖……
有时候,我会恶毒地想——倘若是漂亮的女孩子,如果没有什么才华,或者又没有太好的运气,那么最不济嫁给一个“以貌取人”、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男人该不难吧?这一辈子,踏踏实实生个孩子,即便将来离婚,凭着孩子争取个抚养费赡养费也不是困难的事。但男孩子,他们可怎么办?难道真的去傍寂寞少妇不成?
有一天,看一篇报道,说的是台湾当家花旦主持人陶晶莹,爹妈整日逼迫她嫁人,她忍无可忍对爹妈喊:“难道你们非要看着我被人家弄得人财两空吗?”爹妈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女儿这么有钱,如果找一个普通的男人,难免他有其他的想法;但如果找一个不普通的男人,这不普通的男人又不见得是省油的灯。我看过这篇报道,心里面倒一点都不为陶小姐着急,她有什么好急的?我倒是很为那些对她有好感或者打她主意的男人着急——这么精明的女子,你们能从她身上捞到什么?
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电影,《斯通夫人的罗马春天》,是一部老电影。斯通夫人是一位过气美国女演员,丈夫非常有钱,但在他们去欧洲度假途中忽然去世,于是斯通夫人一下飞机就成了富孀。故事背景是二战结束不久的意大利,作为战败国,意大利很是萧条,一些昔日的贵族如今已入不敷出,不得不以给有钱女人介绍“年轻男伴”为生——斯通夫人就这样得了几个男伴,全是样貌俊朗的意大利男青年,但是她无法接受这种“交易”,所以她总是在第一次见面之后就签张支票把人家打发掉,但她又忍不住再做新的尝试,因为她渴望真正的年轻男子对她的爱。她已经50岁了,直到一个最有耐心的男伴费尽心机套牢她,那男伴的年龄可以做她的儿子。可是,就在几乎套牢她的一瞬,她意识到他还是为了她的钱,所以,最后关头她咬紧牙关把他给打发了……
电影很好看,不像我讲述得这么无聊。电影中多次表现斯通夫人的绝望,但其实我直到今天依然为那个在她身上下了那么多狠功夫的男孩子绝望——他靠此为生,他每周去做美容,像女人一样修饰自己,他研究各种讨老女人喜欢的技巧,而他又有如此多的竞争者,都是和他一样,从事同一行当的漂亮男孩。
前几天,一群朋友聊天,说起报纸上一条新闻,一八旬老太百万征寻年轻帅哥欢度晚年——座中一男子说,如果老板不给他加薪他就要去应征。我们立刻讥笑他,说就他那样,算了吧。男人不理解——女人挑男人,其实比男人挑女人要严格得多。
闲情遁梦远 (2008-4-12 21:55:33)
“杰出的画家、艺术家、电影导演、时尚大师、商业翘楚陈逸飞先生离开了我们。”
据说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讣闻版,还有专门的讣闻记者和编辑。我想如果我能选择我的职业,我倒是觉得干这行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你只有在一个人离开世界的时候,才能真正讨论他是否死得其所。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其实,如果不理解死,又怎么知道自己想过怎样的一生呢?假如陈逸飞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假如他在天有灵,看到小他20岁的新妻以泪洗面,与他有过浪漫事的女模特泪盈于睫,看到他的亲朋好友都在缅怀他,说他是一个多么好多么好的人,他是一个天才,就连他的“夙敌”与他有过恩怨的人都对他的忽然辞世表示“遗憾”,他会怎样呢?他会对自己说,如果还有来生,还愿意这样去死?
记得以前读过陈逸飞的一篇专访,题目叫《我选择这样的活法》——他说:“有时我也会问自己,干吗这么累?我是这样的一种性格,我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活法。”
在他的这种活法里,他活得相当隆重,逸飞两个字不仅成功地和画联系在一起,而且几乎成为所有时尚名词的前缀——“逸飞服饰”、“逸飞模特”、“逸飞环境艺术”、“逸飞网站”、“逸飞媒体”、“逸飞文化影视”、“逸飞美食”、“逸飞视觉”……
这样的活法当然是好的,但是如果这样的活法一定要这样的死法,你还会觉得好吗?
与朋友聊天,大家都说如果可以选择,宁愿像陈逸飞那样,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哪怕是来不及享受上亿身家就撒手人寰也情愿。我无言以对,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且谁都不知道死去的人是否后悔。
生命没有给逸飞任何选择。但是我认识一些像他一样追求成功的人,他们积劳成疾,在偶尔的一次体检中查出问题,然后住到医院——40岁以前透支生命追求财富,40岁以后倒过来。问他们每个人后悔吗,他们会说后悔,他们会说如果能重新选择,不会这样。
但是在住到医院以前,你劝他们珍惜身体,他们会怎么对你说?他们会说:“生命多短暂,如果不多做几样自己喜欢的事情,到死的时候,岂不是很后悔?”
人总是这样——看电影《做头》,关之琳幽幽地说出一句台词:我怕老胜过怕死。我想她是不知道什么叫“死”。她对生命的理解就是要风光地活着,否则不如死掉;其实,这样想的人,是不耐烦活了——活着是需要耐心的,而我们现在大多数人都缺乏耐心,我们都火急火燎的,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当然逸飞这样的活法和死法都是他的选择,也许他很满意,但是对于我们多数人来说,我们如果失去耐心,也许我们只能得到他的死法,却得不到他的活法,那样岂不是很亏?
闲情遁梦远 (2008-4-12 21:59:20)
有的时候不喜欢看娱记写的关于年轻艺人的报道——太造作,比如问一个天生丽质的女艺人:你感觉最恐怖的事情是什么?那个女艺人用可爱夸张的语气认真地发出尖叫,之后道出:“那么近的距离在自己家的墙壁上看到一只壁虎,真是太恐怖了。”
难怪那么多女孩子愿意去当艺人——做了艺人多幸福,最恐怖的事情不过是“很近很近的距离看到一只壁虎”。
也许年轻艺人是真的缺乏经历,也许不过是经纪公司事先有过嘱咐—— 一定要天真一定要单纯一定要像长在象牙塔里的豌豆公主一样——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灾难不过是18床鸭绒被褥下有一粒豌豆——“那是多么煎熬的一夜,根本睡不着觉,第二天起来,浑身都是青紫。”我看够了这类豌豆公主似的艺人报道。许多人受不了艺人出道之后修改自己的口音,我觉得这能理解,毕竟要在名利场混,如果口音不上流是很吃亏的。但是,不至于矫枉过正,明明是苦孩子出身,倒非要装得特高贵,高贵得连见一只壁虎都觉得恐怖,偶尔被蚊子叮咬了,就委屈地哭,不必如此脱离群众吧?
还看到许多消息,比如各路艺人纷纷为海啸献爱心——我觉得艺人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应该对灾难怀有感恩之心的人群了——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灾难,没有贫穷,谁又知道他们原来是这样有爱心的人?而他们又上哪去分发他们的写真集?再说,经历这样的事情,再面对媒体,也不必为寻找什么是自己最恐怖或最悲伤的事而绞尽脑汁,直接热泪盈眶就好。
卡耐基曾经说过,慈善是一件善举,但必须用透明的盒子,才有人肯参与。
卡耐基的本意是说,慈善事业必须要透明化,不仅要让人清楚地看到谁捐了多少钱,还要让人知道这些钱用到了哪里。否则大家就会对慈善没有信心——而且也容易给一些利欲熏心的人造成可趁之机——他们借着慈善捞名捞利,而真正需要赈济的难民则成了群众演员,连工作盒饭都被克扣。
当然有很多人说艺人凭什么就要捐款?他们当然可以不捐,谁也没强迫他们,但是他们自己又不忍错过这么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毕竟慈善是一个透明盒子,你一毛不拔,公众在这个盒子中就看不到你,对于艺人来说,会不会认为这对于自己是一项损失?我觉得在这场“海啸善举”中,最有创意的艺人该是“费翔”——据说他忍痛从自己前胸拔下一根胸毛,宣称将拍卖所得全部捐献给灾区。这下你不能说人家一毛不拔了吧?人家是拔一毛而利天下!有消息说,这根费翔牌胸毛极受欢迎,一天光景就有25人出价,卖价飙到3250元人民币,而一位非常喜欢费翔的有钱人已经向媒体透露有计划购进这根胸毛,心理价位为2万元到5万元。
我能说什么?这位有钱人为啥不直接把5万元捐出来,而非要通过购买费翔的胸毛?因为慈善是一只透明的盒子,如果只捐了5万元,谁会记得你,还有捐10万的呢。所以购买费翔的胸毛实在是划算——我几乎要怀疑“费翔胸毛”的创意了,也许不过是有钱人在借费翔胸毛炒作自己的爱心?看不明白。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2:14)
我讨厌婚礼,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别人的我要掏红包随份子当然不喜欢,自己的我要穿衣打扮表演给大家看,太累。记得看过一部电影,好莱坞风格的,女主角是一职业婚礼设计师,其主要谋生手段就是为名流以及有钱人设计婚礼,看了那个电影,我最大的感慨就是——原来所有感人肺腑的经典时刻都是事先设计好的。一分钱一分货,虽然钱买不来感情,但钱可以买来婚礼上的浪漫。因为有钱,你就可以请最专业最有经验的婚礼设计师为你设计,他们就像导演,为你一遍一遍说戏,甚至为你安排彩排。
我参加过不少婚礼,当然没有一场像好莱坞电影的,所以我从来没有感动过,花车、钻戒、酒宴甚至舞会,一样不缺,但除了热闹和嘈杂,其他的啥也没有。有的甚至让人感觉像场丑剧,一个扮演新郎的男人,和一个扮演新娘的女人,他们站在众人面前,等待众人对他们的羞辱——问一个又一个让他们难堪的问题,强迫他们做一个又一个高难度的动作——说实话有些动作我真替他们难为情。好在我老公在这个问题上和我高度一致,我们一致认为没必要花钱娱乐大家——他们愿意看耍猴,自己买票去马戏团看去。美 人 关
曾在报纸上看到张艺谋对章子怡的一段评论,其中有一句:“如果她在某些方面不那么功利,我敢说她的未来会更加光明。”张艺谋是否真说了这么段话,咱们暂且不论,不过,就章子怡而言,她这个岁数——25岁,混成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说都该算是“光明”的吧?至于未来,和25岁的女人谈未来,她听你的吗?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3:06)
古人云,英雄难过美人关。其实美人更难过美人关——美人迟暮,如将军白发,都是一件很没有未来的事情。所谓“红颜薄命”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回事——《 红楼梦》中,晴雯被轰出大观园,又气又病,宝玉前去探望,晴雯对宝玉说:“我不过是生得好看一些,怎么就说我是狐狸精?”唉,难怪要说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了——她太过不去自己这一关了:一个女人生得美不要紧,要紧的是自己太把自己的美当回事儿了,这就有点麻烦。比如晴雯,长得漂亮的丫鬟多的是,偏你跟宝玉使小性子,偏你要来一出“晴雯撕扇”,结果呢?知道
什么叫“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了吧?“红颜薄命”的悲剧往往起源于“红颜”对命的指望太高,以至不肯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美——生怕辜负了自己的花容月貌。
其实,对于一个美人来说,仅有美是不够的——花朵美,很容易凋零;花瓶美,很容易摔碎;所以,一个美人还必须坚强——要具备珍珠的品质,美丽且坚强,百折不挠,这样才能无坚不摧,无往而不胜。要不,你拿什么来捍卫你的美呢?指着男人吗?别开玩笑了。演艺圈,多少艺人身世飘零,多半都是没过好美人关啊——比如旧上海当红艺人阮玲玉,留下一句“人言可畏”,之后服毒自杀,其实何苦?
看过一篇报道,说的是陈晓旭的事儿。她当年拍了电视剧《红楼梦》之后,就再也没人找她拍戏了,因为她是林黛玉啊——这么闲了好几年,最终开了广告公司——我不拍戏总成了吧?我做生意。
我认为陈晓旭就很好地过了“美人关”。另一个值得表扬的人物是潘虹,当年她凭着一双天然妙目,红遍千山万水,如今依然活跃在银幕上,不过是以“老旦”的扮相——怎么看怎么舒服,美人老了原本是有出路的,只是老美人偏要和小美人争,那就容易把自己往死胡同里逼了。还有一个老名模陈娟红,功成身退办了一个模特公司,照样是模特界的大姐大,你说她要是想不开,非要跟吕薇比着走台,不是自取其辱吗?当然也有想不开的,一把岁数非要争俏的那种——我认为如果实在不甘心从美女变成美妇,从美妇变成美老太太,我建议像黛米·摩尔学学,出来混是要搭点本钱的,别以为曾经美过,就能一直美下去——你看人家黛米·摩尔,上个世纪90年代,平均片酬是1250万美元,高居当时好莱坞女星收入排行榜冠军。后来她生了3个孩子,变成水桶腰的寻常妇人——人家是怎么过自己的“美人关”?花了整整25万英镑整容,还用4?郾5万英镑请了一个营养师,一个私人健身教练,一个瑜珈教练和一个拳击操教练,这样才恢复了魔鬼身材——所以,美人要想一直美下去,就要肯花钱——美丽既然是一种资源,美丽既然能够为你带来财富,那么你为延长美丽追加一点投入也是应该的吧?只是,有几个人有这样雄厚的资本去过“美人关”?所以,大部分美人还是趁着美丽傍身的时候,狠狠“功利”几年,然后再说然后的——总之,别跟晴雯、阮玲玉她们学就是了。只要美人过了自己这一关,哪还有红颜薄命一说啊!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3:36)
如果迈克尔·艾斯纳不是迪斯尼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我还会花三个下午的时间读他的自传吗?如果这本书的封面上没有写着——“一个坐镇美国大众文化中心的人物,一部世界娱乐产业帝王的传奇”,我是否还会被这么普通的一个书名所吸引——《高感性事业》。说一句题外话,在我上学的时候,我指的是20世纪90年代早期,尽管那个时代被称为“十亿人民九亿商”,但是学生中间普遍流行的传记则是《拿破仑传》、《贝多芬传》、《梵·高传》以及类似《尼采——站在世纪的转折点上》和《我的奋斗——希特勒》,这些书有一个共同
的特点,那就是有很强的悲剧力量,人物的命运和他们所处的时代交相辉映,如一部巨大的史诗般的交响乐,每每读完,都被一种莫可名状的情绪左右着,你很难用今天的成功标准把他们简单地归于“成功人士”,他们的一生大起大落大荣大辱,读他们的传记,就仿佛走入那些不同寻常的年代,你和你的主人公一起经历他们曾经有过的情感、悲伤、寄托、失望、希望,那是一部好的传记所能给你的感受,这种感受将深深地影响你,并在潜意识中培养你的阅读口味,使你去寻找更好的传记——在毕业很多年后,我很难再读到这么优秀的传记了,原因很简单——富有悲剧色彩的英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已经进入21世纪,一个全方位的商业时代,财富成为衡量一个人的重要标准,所以,这个时代最畅销的传记必将是财富英雄的传记,最引起轰动的书籍将必然是由企业家所推崇的成功宝典和各路财富精英为主角的“发家史”“创业史”,比如通用总裁杰克·韦尔奇的自传以及英特尔首席执行官安迪·格鲁夫的传记。
《高感性事业》就是这样一本传记——在这本书中,艾斯纳告诉你,他是如何从一个到处找工作的无名小卒,成为今天这样一个商业巨子——掌握着两家电视网、4家电影公司和多处迪斯尼主题公园。他在执掌迪斯尼15年后,使公司市值由20亿美元增长到了750亿美元。
和一般的传记略有不同,艾斯纳传记并不是开始于他咿呀学语的儿童时代,而是开始于1997年7月,他作为一名有影响力的高级职业经理人参加一个著名的投资银行家所举办的年会,在年会上,他被一群一群的客人包围,其中有微软首脑比尔·盖茨以及著名投资家沃沦·巴菲特。艾斯纳碰到了他第一份工作时的同事巴里,那个时候他和巴里都是初出茅庐,处于公司的低层,只做一个助理的职位,而多年以后,他们再次见面,位高权重的巴里谈到差点收购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而艾斯纳则表示自己对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不感兴趣,他要收购的是美国广播公司。艾斯纳由此感慨“两个24岁时一起在美国广播公司低层做助理的家伙,居然轻松地谈论着要收购三大电视网中的两家”。他说那一刻,他心中感到有些“不安”。多么令人羡慕的不安啊!
从严格意义上说,《高感性事业》不是一本通常意义上的传记文学,如果你期待在本书中读到大量的家族故事、恋爱故事或者英雄美人之类的故事,那么你可能会失望,因为艾斯纳根本没有把重点放在这些“生活琐事”上,他只是把自己简单地描绘成“结了婚、拖家带口、不爱社交”的职业经理人,以和好莱坞那些喜欢聚会喜欢夜生活的娱乐中人区分开来。他在书中多次提到自己的亲人,其目的也都是感谢他们对他工作的支持,以及他们对他职业生涯的影响。
“如果我对《高感性事业》一书的价值还有所期待的话,那就是希望它对那些无论在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里工作的人,都能有所帮助”,艾斯纳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写。的确是这样的,他在本书中总结了他所做过的每一份工作,以及他在职业生涯中所有的挫折,他甚至非常坦率地谈到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一场一场的权力保卫战。比如在书的第三章,艾斯纳提到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危机——“我认为自己现在有权继续做美国广播公司最高层的编播人员。”但艾斯纳的老板却不这样认为,他安排了另一个人做艾斯纳的上司。“这让我很不舒服”,“我第一次感觉到不受重视而决定另谋出路。我立即打电话给两家工作室的主管,他们过去几年曾不止一次地提及希望我过去。但他们回复太慢,回复时又说,他们忘了曾发过那些邀请。”艾斯纳现在当然可以拿自己当年的危机自嘲,他说:“这倒让我镇定下来,像这样摇尾乞怜,我是不会受到重视的。一个更可行的办法是留下来——没有更好的选择,我没有理由只是因为感情受挫就辞去工作。我必须心平气和努力工作。”而努力工作的结果,就是他终于攒够了跳槽资本,在34岁那年做了派拉蒙公司总裁。
迈克尔·艾斯纳把自己描述为一个“每次事业转型时”,总是“斗志昂扬、乐观向上”,比如在谈到几年以后他意识到自己“在派拉蒙的地位正接近崩溃”时,艾斯纳说:“我更多的是用好奇而不是惊恐的眼光去看待这一切。如同我在台上观看着戏剧,只不过碰巧我是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
我个人认为艾斯纳的自传比任何一本《职场宝典》、《办公室圣经》都更加有启发意义,也更加具备指导性,无论你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打工仔,还是一个备受排挤的上班族,你都会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因为你在工作中所受到的困扰,无论是哪一类,艾斯纳几乎都受到过——暗算、屈辱、与合作伙伴产生间隙、不被上司重视、自己重权在握时所遭遇到的种种矛盾和残酷的权力角逐以及没完没了的人际纷争和沉重的利润压力,你会懂得要有所成就,不仅仅是运气问题,还关系到你的个人性格,你必须像艾斯纳学习——他的乐观,使他花在悔恨上的时间永远比展望未来少。你也必须这样——在一个瞬息万变的商业时代,只要你是一个有事业心有成功渴望的人,你必须懂得——坚持就是胜利,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像艾斯纳一样——于1989年成为全美收入最高的首席执行官。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4:02)
从小到大,我写过无数作文,其中很多成为范文,就是被老师当堂朗读的那种,但是我从来没有写过《我的母亲》。每次命题作文,只要是《我的母亲》,我就恳请老师给我换一个题目——我的理由只有一个,我是被外婆带大的,我要写《我的外婆》。
我不肯写我的母亲,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写她——她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她和我所有同学的母亲都不一样。她小姐出身,上过大学,不会做任何家务,走在街上永远挺胸抬头
,在年轻的时候,吃过北京所有的馆子,去过北京所有的公园,在那一辈妇女中,像她那样的女人是不多的。我为有她这样的母亲骄傲,但是她为有我这样的女儿自豪吗?
我是一个南方孩子,刚到北京的时候,由于口音以及个子矮小,常常被人欺负,最初几个月,没有一天我不是哭着从学校回来。有一次,我在饭桌上哭得泣不成声,外婆看着心疼,对母亲说:“你总要管一管,去找找校长或者其他孩子的家长。”母亲瞟了我一眼,问了一个我那个岁数根本不可能回答的问题:“为什么那些孩子只欺负你,却不欺负别人?”
这个问题几乎伴随了我整个成长——无论我受了什么委屈,无论我得到多么不公平的待遇,我永远会先问我自己: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有没有你自己的问题?
个子矮小我无法改变,但是口音我彻底改掉了——现在即使我告诉别人我是南方人,人家都会说不可能,为什么你没有一点口音?我心想,你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跟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学舌学出来的!
母亲和我外婆的最大分歧在于,我母亲坚持认为不要给孩子任何可以依赖的幻想,要告诉孩子真相——你不是最优秀的,你不是最好的,这个世界上有比你更强的人,你想要过更好的生活不是错,但你要自己争取,即使身为你的母亲,也没有义务为你提供你所要的一切。你有本事,你就自己去挣,没有本事,就不要抱怨。
记得刚工作的时候,第一次出差,下了火车发现钱没有带够,给母亲打长途,希望她能从我的工资卡里给我取出1000元钱快寄给我,母亲愤怒地说:“你去出差为什么不带够钱?你妈妈不是家庭妇女,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干这些事情?”
我在电话里哭了——后来她当然是给我寄了钱,但是警告我下不为例。的确,后来我没有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麻烦过她,因为她不止是一个母亲,而且还是一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她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
曾经我很为自己的母亲不是那种传统型的母亲而遗憾,但是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命运给了我这样的母亲,而她也造就了我独特的个性,为此我真的很感激她——因为她,所以才有我,因为她有个性,所以我才有个性。她不是不肯为我作出牺牲,她只是不肯为我作出不必要的牺牲。
去年某一天深夜,我被送到医院急诊,母亲当时正负责宝钢项目,她赶到医院时,大夫告诉她我病情严重,刻不容缓,需要马上化疗,她当机立断办了退休,从此整整半年的时间,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她甚至对亲戚说:“如果能够一命换一命,就让我换了她吧。”
我常常想,母亲为什么甘愿用自己的命来换我的命,却不肯给我一点点依赖和幻想呢?即使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也从来不像有的母亲那样说些“善良的谎言”,她似乎从来就不认为我承受不住真相的打击——她是直截了当跟我说的:你生的病叫恶性滋养细胞肿瘤,如果不化疗,你活不过半年,如果化疗,你有50%的胜算。即使化疗结束,你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过日子,你必须常常到医院检查,防止复发。在协和医院的记录中,曾经有18年以后的复发患者。
我当时差点疯掉,我对她说,我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我不打算治疗,我要用最后的时光去周游世界。
她冷静地告诉我:第一,现在不是最后的时光;第二,你的生命不完全是你的,你这条命是我给你的,你要为我活下去。
我想如果我的母亲不是这样一位母亲,我会成为今天的我吗?我现在还能活着写这些文字吗?她帮助我发现了生命中另外的意义,她让我成为我自己,但又让我懂得,我的生命并不是任性地属于我一个人,生命之所以可贵,并不仅仅在于它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而且还在于它的广度和厚度——就像我母亲对我说的那样,如果你拒绝化疗的惟一原因,是因为你害怕痛苦,那么你以为你去周游世界就能真正快乐吗?我想她说得对,感谢她让我懂得,生命本身就是包含苦难的。多年以前,如果她不肯经历苦难,那么就不会有我的生命,多年以后,如果我不肯接受化疗,就不会活下去。所谓“痛快”,没有痛苦的“痛”,怎么会有快乐的“快”?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4:27)
情场上的女人分两种,一种玩得起,一种玩不起。
玩不起的女人适合婚姻,适合一生只爱一个人。并不是说她不爱玩——她也爱玩,只是她不敢,她经不起情场的摔打。她要爱一个人,这个人就要对她好,绝不能辜负她,倘若辜负,她就会黛玉焚稿、杜鹃啼血。而玩得起的女人则不同,她们像武林高手,身怀绝技,对于她们来说,情场就是江湖,爱情就是游戏,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征服和被征服;征服男人,
对于她们是胜利;被男人征服,对于她们也是胜利——难道这不是千百年来女人狂野的内心最渴望的事情吗?
不能说玩得起的女人不动真情,她们也动,只是她们既是武林中人,会些拳脚功夫,不施展出来,总觉得埋没了自己的天分。
我一直认为,勾引男人也是一种天分,但是像所有的天分一样,仅仅拥有是不够的,还必须勤于实践—— 一位小提琴大师在成名之后,人们称他为天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从4岁开始拿琴,每天练琴14个小时,他们却管我叫天才!”
于是记者告诉他,如果他不是天才,他就是3岁练琴,每天练18个小时,还是没有用!最多只能拉到一般水平,在乐团混口饭吃,但是绝对拉不到出神入化的地步。
言归正传,许多人认为,一个女人只要生得足够美,那么她就有了勾引男人的天分,也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其实,并不如是——如果把女人的一生比喻为战斗的一生,那么男人就是女人的战利品,我个人认为,决定一个女人一生所缴获的战利品的数量和质量,往往和这个女人的容貌、年龄、学历、教养、富裕程度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常常说红颜薄命,比如像杜十娘那样的,生得美,人年轻,善谈琵琶解歌舞,又有一箱子猫眼翡翠之类的绝世宝贝,但就因为一个落第书生的薄情,跳河了!她太亏了,她有资质,可惜她没有承受力——所以她玩不起。
而玩得起的女人,并不需要多美,甚至也可以不再年轻,有没有念过书,是否出身名门,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关键在于她的心态——她把和男人之间的那点事儿,看做是过招,遇到招式凶狠的,被人家打于马下,全当吃一堑长一智。我一个女友,家里有老公,外面有情人,时不时地还要去寻求更高的对手过招,她常常向我们炫耀,谁谁谁和她怎样,谁谁谁又和她怎样,我们说怎样了以后呢?还不是分手?你就像一个被玩过的布娃娃,被抛弃了扔了,人家并不珍惜你。她却说:“一个被帝王玩过的布娃娃,就是被扔了,也好过一辈子只被一个穷小子攥在手中,没机会见识荣华富贵的布娃娃。”
人和人的差别有多大?如果你是一个玩得起的女人,也就是说,当你被人家像一张使用过的面巾纸一样扔到一旁时,你并不介意,你爬起来,对那个男人说:失去我,不是我的损失,是你的损失!
然后,你继续前行。当清点人生的战利品时,你把所有的失败都当做笑谈……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4:51)
几年前,成龙情感出轨,生下“小龙女”,他道歉,原话中有这么一句:我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结果触犯众怒,什么叫“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其实,男人无非就那么点出息,他们如果一生只和一个女人,他们总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好像亏待了自己似的——而女人,如果赶上一个老公像成龙或者克林顿那样的,一般都会选择“忍”了,甚至会像“拉链门”事件中的女主人公希拉里,含恨为把脚伸入自己鞋子里
的情敌清洗并烫平那条著名的“蓝裙子”。 我曾经看过希拉里的《亲历历史》,在那本书中有关于“拉链门”事件的描述——在外人看来,她能忍他人所不能忍,是出于她的心计,但她自己则表示,她不是不难过的,甚至也想过要离婚,但是她发现自己依然爱着自己的丈夫,而且他们共同走过那么多岁月,他们一起养育子女,一起为共同的政治目标并肩战斗,而这一切是不能轻易割舍的。我想这就是一个睿智女人的选择——不就是一条脏裙子吗?放马过来,再有10条,老娘也给你熨平了!
说穿了,遭遇男人移情别恋,再千伶百俐的女人也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忍”一种是“不忍”,究竟哪一种赢面更大?当然如果赶上王八蛋男人,对于女人来说,无论忍或不忍,结局都是一样的。我见过许多比希拉里更善于隐忍的,但是忍到最后,除了给自己忍出一身病来,并没有忍到男人回头是岸。女人的忍,实际上也是分战略和战术的。
我一个好朋友,有过两次婚姻,两次都遭遇同样的问题——第一次,她选择了不忍,于是速战速决,无论男人如何求她,她坚决离婚;第二次,她选择了战略上的不忍,战术上的忍,结果大获全胜。聊起来,问为什么第二次比第一次结果要好,是不是总结了第一次的战斗教训?回答竟出乎意料——她说第一次她压根就没有想要忍。“我看重他不过是因为他忠厚老实,后来发现他竟然连这点优点都没有,那我还跟他做甚?他根本没有让我为他忍的资本,而且他也实在太没有选择了。那样的女人,我根本懒得去争。”
那么第二次呢?第二次的丈夫是有身家的,他们共同创业,白手起家,后来她为了生意需要,带着一干人马北上开拓市场,而他就在这时和一前来采访的女记者打得火热。忍还是不忍?她认为委屈是绝对不能求全的,关键不在于简单的“忍”——而在于怎样忍,忍什么,什么该忍,什么不该忍。
“如果什么都忍——男人就会认为你不值钱;如果什么都不肯忍——男人又会认为你不肯为他受一点点委屈。”那么她是怎么做的?她说我把选择权交给了他,但是同时我对他说——如果你选择了她,那么今生今世我们就是敌人,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我不会祝福你的,也不认为你们会幸福,我将离开你,并且带走属于我自己的那一部分。她说得决绝并做好一切准备,终于他妥协了——男人就是这样,他自己算得过来账。为偶尔的一朵野花,丢掉一整座花园,他舍不得。但是许多女人不懂得男人这一点,她们太斤斤计较,总是要男人回答:她哪里比我好?你为什么要这样待我?
其实,他不是要这样待你,他不过是没有对自己严格要求罢了。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5:14)
在朋友家坐着没事,随手翻一本书,里面谈的是女人20和30的区别,其中有这么两段:“20岁的时候,从图书馆借的是《莎士比亚全集》和《尤里西斯》。30岁之后,床头摆的是《跟庄秘籍》和《经理人的个人魅力》”;“20岁的时候,有书店必逛,有书必买。30岁之后,对书店视而不见,直接去了隔壁的美容院”。
我没那么庸俗,我指的是我的床头——我从来不看什么秘籍或者攻略,太累。前几年有
一本《杰克·韦尔奇》但终于没看完。现在我的床头啥书都没有,就搁一手机俩遥控器。但在遥远的上下铺时代,我们宿舍每个女生的床铺上都架着一块木板,我的那块是被书压弯的——我太喜欢书店了,学校门口的书店我都逛遍了,如果有打折的书,高兴得就像现在逛街的时候遇到过季甩卖。但时过境迁,现在我一进书店就头疼,其中包括著名的三联生活书店——那么多书,像排列整齐的仓库。最近一次去书店,是因为一个大学时代的男生来北京,当年我们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三联的楼上,可以喝茶,边喝茶边翻书边聊天——他约我去三联,我说不如找个茶楼吧。可惜他多年不来首都,地名只记得一个天安门,场所只晓得一个三联生活书店。
不用说我们的见面有多么失败——首先当年喝茶的地方已经有强制消费的要求,其次我们在那种地方叙旧,显然太傻。那个地方空气不好,且人来人往——什么时候北京最有品位的书店成了这个样子?当然话说回来,也许是我们的品位出了问题。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5:48)
我所深爱的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深爱”以前,我认为我所深爱的男人应该是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那种类型——我以为只有那样的男人我才会“深爱”,而其他的男人,浅浅的爱就可以了,何必要爱得那么深?再说,我又怎么肯爱他们爱得很深很深呢?
和他的一切不能算是浪漫——那个时候,他刚刚被深爱的女友抛弃,我亦是为情所困。
我们偶然相识,之后他就常常给我电话,约我吃饭,也到单位来找我——同事见了,就对我说他喜欢我。还对我说,好男人不多,以你的资质,如果不趁人之危,这样的男人如何能落到你手里?
我说可是他深爱的并不是我,我深爱的也不是他。同事是一个年长的女人,她对我说:你不给他机会,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深爱你?他没有和你生活过,你怎么知道自己不会深爱他?
古人云:情,起之不知所以,一往而深。
所谓深爱,是没有缘由的。有的人,你以为你会深爱于他,但是不过如过眼云烟,当激情消退,你会觉得你与他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而有的人,你以为你不会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当你发现自己可能要失去他的时候,你才知道你对他的爱有多深——因为那种爱会像刀割一样,在你的心上割出一道伤口,你的爱有多深,你的伤口就有多深。
我们结婚了——他说他爱我,我说好吧,那你就拿出实际行动来吧。那个时候,我已经厌倦一个男人对我献殷勤,对我说爱我之类的话。我变得很小气——如果一个男人不娶我,只嘴上说说爱我,我是不肯与他周旋的。
他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我这么爽快的女子,我心说那是你不了解我这样的女人——我不怕失去你,大不了从此你不再给我电话,不再约我吃饭,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婚后的生活与同居的生活没什么两样——我们不过是领了一张证明,大张旗鼓地搬到一起住,但依然是他做他的事情,我做我的事情,他和他的朋友喝酒我从不参与,我和我的朋友逛街,他也不闻不问。记得他曾经把他的存折和工资交给我,我惊讶地说:我自己有钱,不要你的。甚至他想向我坦白情史,我也表现得毫无兴趣——不必告诉我你的过去,谁没有一点过去呢?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沮丧地说:“我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我很坦率地告诉他,我不喜欢做家务,不喜欢做饭,我从小就下定决心绝不要做一个围着锅台转的女人,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结婚呢?
我说因为你要娶我啊。难道爱一个人就必须给他做饭替他收拾房间吗?
再后来,我们约定爱就是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彼此喜欢,如果有一天不喜欢了,那么就分手。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剔除了爱与生活的任何牵连——我从不花他的钱,他也从不过问我的生活方式——我要去酒吧泡吧,泡到几点他都不会发脾气,我要买衣服,花多少钱他也不管。我想就这样很好,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要离开我——他只是淡淡地说,他想换一种生活。
我说好吧。你去过你的日子,我过我的好了,就这样说定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从那天开始急转直下——直到他要离开,我才致命地想起他种种的好——他是第一个肯为我动手的男人,虽然当时我认为他太鲁莽,那是一次朋友聚会,一个男人喝醉了,管不住自己,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我自己又不是不会处理,但是他竟然不等我以我的方式解决问题,直接上来就给那男人一拳;他还是第一个与我同甘共苦的男人,我们曾长期住在地下室,整个夏季,只要下雨,屋子里就会发大水,常常是他从半夜就开始淘水,但是他从来不让我动手,他永远用略显粗暴的口气命令我:睡你的去,别添乱。
我还记得他在风雪夜步行几里地接我回家,只因为那天我出门的时候少披了一件披肩,而他担心我打不到车会被冻着,他要我等在路边的酒店,找个暖和的地方吃点东西。还有一次我去签名售书,事先我对他说不要去现场,因为我不愿意。但是签售结束,我却觉得格外孤单,给他电话,他说他就在书店的一个角落。
事到如今,去回忆他的好又有什么用?女友劝我,不要为一个要离开你的男人苦恼,就让他走好了,也许他走了,还有更好的男人呢。
于是去找更好的男人——但是心里总是放不下他,每个男人都要拿来和他比,每个男人都比他更优秀,他们比他有钱、比他体面、比他成功,但是他们会像他那样吗?当我要他以实际行动爱我的时候,他立刻开了结婚介绍信——现在的男人爱一个女人,不是都在内心深处千万遍地问:她值得我爱吗?她值得我怎么爱?如果爱她爱得太深,是不是不划算?我为什么要爱她?有没有比她更好的女人?
我在他面前是不愿意流露我的软弱——难道要我去求一个男人爱我吗?我不肯。况且我认为如果一个男人要走,你求他留下是没有用的。
我们说好要分手,他说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我无动于衷;我只问他一句:她是谁?比我好吗?
他说没有她。
那么为什么要分手?
因为我们说过,如果有一天在一起不快活了,就分手。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5:56:32)
后来,他留了下来——不过他留下来的姿态高傲得像白天鹅,仿佛是为了安慰我这只哭泣的癞蛤蟆似的。有女朋友看不过眼,就对我说:他有什么好?女人怎么可以让一个男人拿住呢?如果他知道你离不开他,他就不会再珍惜你了,男人什么时候珍惜过到手的女人呢?
但是我不这么想——因为我知道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像他那样,当女人哭的时候,就会心软,当男人不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女人即使泪流成河也无济于事。林妹妹的眼泪只在贾哥哥那里才宝贵,倘若林姑娘换做祥林嫂,即便哭得再伤心,又有哪个男人肯给她个肩膀哭泣?
我曾经深深地迷恋那种铁血硬汉——那种离开一个女人头也不回的男人,但是现在我知道那种男人是女人最不能深爱的——尤其是如我这般平凡的女人,我只能爱一个我老公那样的男人,那样一个可以原谅我、顾念我、给我机会的男人,那样一个面对我的眼泪肯把收拾好的行囊再放下的男人,哪怕是暂时放下,我也喜欢。
再后来,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那半年他辞去工作守着我,那半年我常常哭,他说你不要哭了,很快你就会好了。我说我不是怕死,我是没有好好跟你过过日子——我一直以为和你这样很现代,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浪费了所有的时间——过去我多么看不起平凡的夫妻,我不肯柴米油盐,我总想要自由的生活,自由的空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错了,但是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时间纠正我的错误。
他又一次把他的肩膀借给我哭——那些日子,他的肩膀是我的一切,是我所有的悲伤和欢乐;所有的希望和绝望——当一个女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能有一个肩膀靠着哭也好啊!
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治疗期,他的肩膀扛起了我的整个生命。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以前我以为如果一辈子只爱过一个男人,到生命结束的时候,会不会后悔?觉得自己很亏?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深爱过任何一个男人,我把爱情理解为女人的战利品,总觉得一个女人有越多男人的爱,就越幸福,就越没有遗憾——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因为只有当你深爱过一个男人,千百次在他肩上哭泣,你才能感受到自己对生命最真诚的眷恋,你也才会真正懂得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安慰什么叫爱——如果一个人一生没有过一次这样的爱,那么即使爱上千回万回,又怎样呢?
闲情遁梦远 (2008-4-14 17:44:23)
郁闷先 (2008-4-16 10: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