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突然来访,许荣华将宿舍内的一名男同事藏在床下,但仍被发现。许荣华当天服毒自杀。事后,家人状告这名同事和许荣华打工的酒家索赔10万元。海淀法院近日驳回诉讼请求。
许荣华在友新酒家当服务员,与康某是同事。事发前一天下班后,两人回到许荣华的宿舍,一直待到次日清晨。许荣华的姐姐来到宿舍,许荣华把康某藏在床下。姐姐发现后当场批评了他们。当天,许荣华服毒身亡。经法医勘验,许荣华是口服敌敌畏中毒死亡,排除他杀。
许荣华的父亲认为,康某在女儿宿舍图谋不轨,被人发现后,女儿感到没脸见人才服毒身亡。宿舍是友新酒家安排的,位于条件差、不安全的地下室,为康某创造了条件。要求康某和友新酒家给付丧葬费、工资、赔偿金等10万元。
在法庭上,康某称,事发前晚他们一起在宿舍听音乐、聊天,然后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友新酒家表示,宿舍是许荣华自己租的,所服毒药也不是来自酒家。事发后酒家积极抢救,并垫付了费用。两被告都不同意赔偿。
庭审中,法官查阅了验尸报告和警方笔录,均无法证明许荣华的自杀与康某的行为有因果关系,也不能证明许服用的农药取自酒家,因此驳回许父的索赔请求。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被告补偿给许父5000元。此外,法院免去应由原告负担的3000余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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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急不急 (2008-4-18 18: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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