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

反省舍己救人的“壮举”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6-11 20:37:07

舍己救人一直被我们这个社会看作是美德,而美德是要一直发扬光大的,传承下去的。但是传到我辈这里,我忽然觉危险异常。

BB3fi#n%KzYt0

 站点模式n ]5wT8n%Q

美德是指美好的品德,而品德是属于道德领域里的东西,一个社会有必要树立适合国情的道德要求和标准,以期形成该社会的道德风尚和道德伦理标准。中国多少年来都在强调国家至上,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为国家和社会牺牲个人利益,在中国就是一种美德,舍己救人只是这种美德的一个内容。站点模式-Zg-LAN

 站点模式5X!H^#tjZ1S

然而,在一个社会只用道德来调整社会关系是不可能的,法律,宗教等等手段都是必需的,在现代社会,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必须的。法律是一个社会道德的最低标准?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法律都不能遵守,谁还敢相信他的道德有多高尚?即便他在道德上做出了高尚的举动,那么这样的道德是不是有点空洞呢?站点模式1mqp"c*]iN:E.j

 站点模式EV|U5~[{

一个警察以一个平常人的心态资助了一个犯人的子女,被媒体长篇累牍地报道,说成是警界的典型和楷模,为什么一个普通人做了善事,很少被高调宣传成楷模和典型?而一个公务人员做了这么点事就成了典型,成了公务人员的楷模了呢?也许,在某个领域,从善的太少,或者是整个社会从善的泡沫太多!

cZ%_w*}lu2x0

 站点模式 `G'x;]4W

一个“英雄”从一场大火中奋勇救出其他人,而自己的亲人却烧死在火场里,我们通常把这样的行为称做“壮举”,是一种舍己救人的英雄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和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这样的举动万万不应该提倡和发扬的。一个连自己亲人生命都不在乎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尊重别人的生命,这不仅是个选择问题更是一个品德问题!好比对自己生命都不尊重的人,如何尊重别人的生命?毕竟舍己救人与舍身取义不是一个概念。站点模式gX5^7a G9S,~`?x

 

9p)eZ)n O)J7g0

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举是一种犯罪行为,“英雄”和英雄的亲人之间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明知自己的亲人面临生命的危险而不去救助,是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法律尚不能模范遵守,却指望他做道德楷模,是法制的问题更是社会道德水平的问题?然而,这样的“英雄”社会不但不受法律的追究,反而给予其至高的道德表扬。如果这样的行为发生在婚外恋的情况下(英雄舍弃自己的妻子而去救自己的情妇),道德的褒奖是不是助纣为虐了呢?将有违人性和违反法律的舍己救人行为发扬为道德品德,呼吁社会成员仿效、颂扬,彰显的不是社会风尚,而是道德的虚无,法制的不济。站点模式a0WQ2Vm&\vp9CI

 站点模式 I.lZs!A!og

也许,是前世的因才种出今天的果。无国就无家的封建家国思想,才产生这今天这畸形的社会美德。追求法治和人权,看来也只有舍生取义了。站点模式R#nr\1cQ6?}z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