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不诚信当心要上“黑名单”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市3月份全面启动了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和年审工作,就劳动者签约参保、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结果记录到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中。1P:A(V bE据了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度年审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建立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报备、与劳动者签约参保、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遵守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保障手续建立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约参保情况;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Rp$`1}lZ1V$Gz
年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市属(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市区境内的各连锁店、外地来芜投资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由市劳动保障局年审;县(区)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由市劳动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劳动保障局年审;2008年度“省、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可在已获得过“省、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和连续三年被评定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A级企业”的单位中评选认定,获得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在三年内免于年审,获得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在两年内免于年审。c6F Cj9sC%`qh
新成立的单位以及经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年审申报,经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后,核发年审手册;年审期间发现年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参加书面年审、未依法“签约参保”、未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和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行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通过媒体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将结果记录到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中。y0^6\ o&p\eZ
诚信评价和年审对象为去年12月31日之前在各级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以及事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年审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7月31日。 要 真是这样会有很多企业上榜的 黑心企业很多的·~ 芜湖这种企业公司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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