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论坛's Archiver

过氧化氧 发表于 2008-3-21 09:02

中外死刑比较

[b]找到了,让大家鉴赏一下人类的各种死刑[/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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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9CH'\$ZO
)Jo|.gE r!n
q c8[H;LJ9N@\ 首先说明几个问题。h z9xk8N
1、 本文不是猎奇,而是告诉大家中国古代刑罚并非世界最残忍。
K}V!b9_Q;l`lnJ 2、 为了不过多惊吓读者,本文不配图片。
[frfC d ma"p 3、 本文不作残忍程度之类的评比,排列不分先后。OW*y r4D9G[b2RFW]
4、 如果仍然被惊吓,不要怪我事先没提醒。y;mT:Yu7h]&^

l`c%W'N \(sF 4v9x V,dc |0Q8r/O9f

(zg J)n3NQ5CJL{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NPu0f'DH
I$B|5W Qk1xWi.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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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A)wr}     一、用动物致死。
S6xnve8q$~uR     例如用毒蛇,或用大蟒蛇;还有用大象踩死,或让大象鼻子把人多次抛起摔死;还有用马拖死等。参与致死的动物很多,牛、骆驼、野猪、山羊、猛禽、乌鸦、蜥蜴、昆虫、啮齿动物等都有;古罗马还有一种方式是将人和猴子、公鸡、狗、猫、蛇放入袋子,扎好口,扔到水中溺死,还有就是用各种猛兽。用猛兽将人咬死在古罗马非常盛行,而且是全民观看的节日活动,角斗士性质上与此相同。此类猛兽包括狮子、老虎、豹子、熊、鬣狗、狼和普通狗,行刑之前一般都将猛兽饿一段时间,让动物接近狂怒。这种刑罚在欧洲一直延续到5世纪,有欧洲人估计,在5世纪之前,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动物吃掉的欧洲人约有10万。
eG#u)k@ ys3@     法国、英国、荷兰曾经流行一种刑罚,将犯人衣服扒光,肚子上反扣一只锅,里面放入老鼠之类的啮齿动物,在锅外加温,老鼠害怕后乱钻,咬破犯人的肚子,钻入犯人的腹部,深入到内脏。
H.qCnE@1T     中国古代用动物致死的除了五马分尸外,其他的方式只有模糊的记载,大多都在历史记载不很清晰的远古时代,例如使用毒蛇,只见于后人记述的商代,以后则不见记载。关于五马分尸另外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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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割喉。
W-LA \t$c Y n]bU+d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古罗马的短剑也很适用。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割喉处死18000人。古罗马人有时候嫌麻烦,在战争胜利后,对于战败一方也会要求战俘集体割喉自刎。后来,欧洲的武器较多采用长剑,割喉渐渐不被采用,但是在战场上,这种手段依然经常出现。
p6dvycE      割喉在中国较少,不见于正史和法律,一般都在民间私刑或犯罪活动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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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剖腹。2b3sd lrE2y[Oe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包括中国。这种方式在日本演变为仪式性的自杀方式。 J j y$m*M~&MY*U
    在欧洲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经常采用这种手段。剖腹刑的残忍程度各地也差不多,例如把肠子拖到十几米之外,摘除内脏等等。中国古代有一种专门剜心的刑罚,应该算作剖腹的一种。但在南北朝以后,不见于正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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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掷。a.vC.[L
    将犯人从高处抛落,例如岩石、塔楼、城墙、教堂等。抛落的下方也有不同的讲究。古罗马、古希腊喜欢将人落在岩石上;埃及将人抛落在鳄鱼群里,波斯将人抛落在尖石上;中世纪欧洲还有将人抛落在林立的长矛上。近代欧洲还有把人从直升飞机上抛下摔死的。这种刑罚在现代依然被采用,因为它很容易伪装成一个事故。这种刑罚在中国不见于正史记载,可能也有存在,应该是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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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饿刑。s^0w c+s'a't q
    这种刑罚包括没饭吃、没水喝,同时也经常伴随其他的惩罚。而且,还可以控制犯人的食物、喝水数量,以延长慢慢死亡的时间。d _q3OOu*q[
    在欧洲有一种“饥饿面具”,犯人戴上之后,嘴巴里被塞进一根铁舌头,无法进食。欧洲还有一种饿刑是在犯人口中塞入一个可以张合的铁制“恐怖梨”,免得犯人发出声音。有的“恐怖梨”内部还有尖刺,或者能转动,目的是毁坏犯人的咽喉。当然,“恐怖梨”的用途不局限于嘴巴,还可用在犯人的肛门或阴道。最令人恐怖的饿死方法是给犯人少量食物,维持活命,然后在犯人身上涂抹牛奶和蜂蜜,加上犯人自己的排泄物,招来大量苍蝇和寄生虫,直到无数的蛆虫进入还活着的犯人体内,造成死亡。记载中的这一刑罚延续了17天。纳粹集中营是大规模批量化饿刑登峰造极的典型。BaRz_A?JS
    饿刑的相反极端是饱刑,在波斯和欧洲出现过。就是将犯人大量进食,喂饱之后,堵住肛门。让犯人的排泄物腐蚀自身,直到死亡。20世纪西班牙内战期间,堵住犯人肛门用的是水泥。
N'@@@ b UGY eK)@N     中国古代也许有饿刑,但同样也不见于正史记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应该只是私刑。至于饱刑,在中国的历史记载中似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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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c0v2S$|)O     六、囚笼。&] ^q(yGM
    囚笼是指特别狭小的容器,用来囚禁犯人,一般还会附带其他惩罚,例如饥渴。这种刑罚在欧洲、亚洲都长期存在。囚笼一般是镂空的,里外通透。欧洲中世纪使用囚笼较多,因为教会不喜欢流血,但是喜欢展览。将人关在囚笼里,吊在公共场所,彻骨冰寒或烈日炎炎,加上饥渴,直到犯人死亡。在欧洲有的时候,犯人死后还吊很长时间,一直到尸体彻底腐烂。 Qf8hVN Z
    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很喜欢这种方式,以至于一种非常狭小的囚笼被称为“亚历山大的笼子”,又叫做“小女孩”。1N,t(fP pKm ^8}+N
    中国历史上,囚笼一般是关押犯人的临时手段,较少将它作为处死犯人的最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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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监禁。A Mo\^
    监禁与囚笼有点类似,区别在于囚笼较小而且可以移动,监禁的空间较大却是固定的。但是,监禁经常是条件非常恶劣的场所,例如山洞、地牢等,是对重刑犯的一种长期惩罚。此种刑罚在古希腊就有,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经常使用,这种刑罚也经常与饥饿等手段配合使用,最终造成犯人死亡。监禁在西方社会意味着被社会彻底遗弃,例如,监禁在山洞里的,还会把山洞的入口堵起来。美国现在的监狱中有专门的黑房子,应该算是监禁的变种,但是,这种黑房子的目的不是致人死亡,而是惩罚。$~)Njm9r/TV.CV
    监禁在中国也有,但是同样很少作为处死的最终手段,经常只是限制自由的手段,一般还会供应较差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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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xj:|0jlQ \9V     八、十字架刑。
uM3J,W_2B     这种刑罚非常著名,最早不是希腊、罗马人发明的,但是,欧洲将这种刑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字架除了常见的耶稣受刑的那种形状外,还有方框形的,X交叉形的,T形的。其他形状的十字架出现,主要是有人认为犯人不能享受同耶稣一样的死亡方式。使用方式是将犯人的手足用钉子钉在架子上,也有用绳子捆绑的,任其慢慢死亡。犯人有的是像耶稣那样头上脚下,也有的是大头冲下,这样死的快一点。有专家指出,钉上十字架的犯人不是一般以为的饿死、渴死或流血过多致死,而是窒息致死。专家解释说,被钉上十字架后,肌肉的收缩导致胸腔压迫,最终死亡。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有6000人同时钉上十字架,布满整条道路的两旁。
T qL5mD%U,}     由于耶稣的原因,欧洲后来使用十字架较少,但是纳粹使用的较多。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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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gH-D!G [[i] 本帖最后由 过氧化氧 于 2008-3-21 09:05 编辑 [/i]]

过氧化氧 发表于 2008-3-21 09:02

九、活埋。
z)AhM8Vy+[-b fK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很普遍,包括中国,最常见的就是用土埋掉。
"A9di&fY@N     有人说罗马的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活埋在法国、德国等地后来有所发展,例如,将人推入井里,然后将井埋起来。中世纪的法国有一段时间认为,把妇女吊起来很不雅观,因此,活埋成为针对妇女的专用刑罚之一。中国秦朝以后,活埋不再是法律手段,只是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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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2~c L     十、木桩刑。:@J1nXU
    这种刑罚在亚洲、欧洲都有。所谓木桩刑就是把人钉在一个巨大的木桩上,一般是从肛门插入,严重的从口腔穿出。犯人有躺着,也有坐着,还有倒挂、横挂。除了顺着身体躯干插入木桩之外,还有横向插入木桩的。19世纪时,法国人将尖头木桩改为圆头木桩,目的不是减少犯人的痛苦,而是延缓死亡时间。除了木桩之外,还有用竹子、铁棍的,英国国王曾经用烧红的铁棍。对于女性犯人,这种刑罚则将木桩等刑具从阴道插入。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刑罚不见于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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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3^4o'{M(K )nC,`7Qhh
    原想写一篇简单的对比文章,结果越写越长。
2_-^%nQynW)_Y     写这个题目是想说明,中国古代社会决不是最残酷、最野蛮的。鲁迅的一篇文章使很多人有了一个陈见,好像中国人特别爱观看死刑执行过程,爱看杀人。对于这种观念,我必须说,东西方相比,中国人并不比西方人更喜欢观赏死刑,对于杀人的集体狂欢,西方甚至比东方更有嗜好。早期有古罗马的竞技场,中期有惩处异端的火刑围观,晚期有绞刑、断头台的群众集会。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围观死刑只是习惯改得晚了一点而已。对于这个问题,以后的文章会专门提到。
yr#hx6TC     还有很多闻所未闻的死刑方式,明天再接着介绍。
gFN(c;y'Nt
s9~c3y&m{3~Uj*LA     关于凌迟、炮烙、火刑等在后面一篇文章,目的是告诉大家,凌迟不是中国特色。
4uP)go2ja t xd.d 其实我不太想多说这种很残酷的东西。但是,为了纠正某些人的错误观念,我不得不不厌其烦地罗列下去,目的只有一个,告诉大家,中国古代并非是最残酷的。比中国残酷的国家和民族太多了。Z)UmQ;z 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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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上一篇的内容。{B9vqPSC(v

4{sZ"@wE|[3W Iv8Anj'K&Q H}zP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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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活剥。
|`h R2u;e vw8TK     活剥不用多解释,大家都能理解。这种刑罚在亚洲、欧洲都有。印度的做法是用小火在身体表面烤,然后再剥。古希腊、古罗马也有这个刑罚。中世纪的欧洲此种刑罚不太多,但是也有记载。活剥有时候与凌迟不容易区分。例如在波斯和欧洲,都有将人皮艺术性剥掉的做法,有的剥成细带子的圆环状,有的剥成长条状等。近代纳粹还有收藏人皮的,或者用人皮做工艺品的。在中国,纯粹的活剥极个别出现,最近的记载是14世纪明朝初期,而且不是法律规定的刑罚。与活剥接近就是所谓凌迟,后面再说。
I5r#D/v-\ P4zb8s[Lbv%b~
H$Wl"?f+Y"@VG3z

V2P!cN%|8vhL|     十二、肢解。B y8D"{bU
    与凌迟不同的是,凌迟是小块切下,肢解是大块剁掉。斩首暂不列入其中。这种刑罚存在于世界各地,中国也有。DL:fS y9NuYv:F
    肢解用的工具一般是刀、斧。有时候肢解不一定非取人性命,例如单独剁掉手或脚、耳朵、鼻子、男性生殖器等。《拿破仑法典》中还规定可以采取这种刑罚。:u'qfG&y\ AU
    中国古代的五马分尸也算是一种肢解,但是,欧洲也有用牛马等动物分尸的刑罚。中国古代还有车裂、腰斩都是这一类刑罚。这在欧洲历史上也同样存在,工具不同而已。车裂在南北朝以后就没有了,腰斩一直延续到宋代,此后,腰斩都不是正式的法律。中国自从出现凌迟之后,肢解的方式不再使用。A/r [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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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b2t]:s e     十三、凌迟。 e;k'}9I$T:d
    凌迟就是小块地切掉身体的一部分,直到死亡。很多人都认为凌迟是中国独有的,其实错了,欧洲、中东都有凌迟,而且,从凌迟出现于中国的时间来说,凌迟决不是中国人发明的。凌迟在中国出现有几种说法,一是说出现于五代时期,但这个说法是宋代人提供的;二是说出现于宋代,三是说出现于元代。这几个说法应该是“凌迟”这个词汇的出现,与“凌迟”手段出现的不同。“凌迟”这一词汇原先与死刑无关,意指山越来越高。后来运用在死刑上,最初的意思是让犯人死得比较慢。但这个词最早出现的时候,不一定是后来人们熟知的那种方法。现在人们接受的“凌迟”手段是在元代出现的。
"g:C5f$|/o9V+z$h
fVH.SfAo$w     但是,在地中海地区,凌迟在公元前就出现了。凌迟这种方式很可能是从古埃及的活体解剖发展出来的。中东地区的凌迟都是从眼睛开始。罗马人凌迟对于女人是先从乳房开始,对于男人是先从生殖器开始。欧洲中世纪时,对于女性犯人常见的凌迟就是切碎乳房和阴部。虽然教会一直不喜欢死刑流血,但是在切碎女性乳房上,教皇还曾经亲自挑唆别人干。16世纪,凌迟在英国流传。英国当时的法律还规定,凌迟行刑时,心脏和其它内脏必须在犯人还没死的时候取出,然后扔到水里煮。这种刑罚虽然后来在英国不常用,但是,英国关于这一刑罚的法律直到19世纪还保留着。欧洲的凌迟手段还有先从关节开始,将各个关节割断;还有先将骨头剔出来。如果我们把活体解剖也算做凌迟,20世纪的日本依然还在干着这样的事情。6H#t:~]1\u V X
    中国的凌迟刑罚由于一些特殊做法,被西方人大肆渲染,例如每一刀的尺寸,总共3000多刀,时间要延续几天等。与欧洲不同的是,中国在清朝末期取消了凌迟,相对于欧洲来说时间稍晚,于是成为野蛮的证据。但是,凌迟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有六、七百年的时间,比欧洲和其它国家二千多年的历史短得多。希望看过这段文字的朋友,以后要劝告某些人,不要再老拿中国的凌迟来说事,中国人决不是世界上最残酷的。;H[\kp o/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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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Ns8J&tS-vP     十四、碎身刑。
)y#dj!A)gH+U2B]I     碎身刑就是将人的身体不规则地粉碎,常见的方法是用一个大轮盘,将人绑在轮盘上转动,旁边或地上有钉子、刀子之类的东西。在古罗马,碎身刑有时也叫“耙刑”。这种“耙刑”有时候将人绑在转动的圆盘上,有时候人是固定的。除了多齿的铁耙之外,古罗马还用单齿的钩子行刑。顺便讲一下古罗马的一条法律。古罗马法律规定,不可判处处女死刑,这条法律的用意并不光明。为了规避这条法律,古罗马的刽子手就获得了一个特殊的待遇,在行刑前可以强奸女犯人,记载中,有一个7岁的女孩就遭到了这样的结局。
,oS.r9`_B,N&e$@     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碎身刑的方法,但是时间较早,商代以后就不见记载,而且没有用专门器械。后世还有此类刑罚的,一般只是用刀,比如乱刀砍死之类,但都不是正规的法律。

过氧化氧 发表于 2008-3-21 09:03

十五、碾刑。
(I,Y~;Q9o:n.Cq.c!w     碾刑就是用车轮、石轮、磨盘等圆状重物将人碾死。欧洲的碾刑有的是在车轮上安装很多尖刺或钉子,从人身上碾过,也有先在人身上浅浅地插满钉子,然后用巨大的圆石碾过。罗马竞技场里,这种死刑是一个表演项目。古希腊、古罗马的另一种碾刑是用两个沉重的木质圆盘,将犯人夹在中间,有时木质圆盘的内侧还装有钉子,然后由牲口拖着转动,这是碾刑与碎身刑的一种结合。前文说到的用大象行刑,也可以算是碾刑。碾刑后来在欧洲发展出一种“夹棍刑”,利用杠杆原理将人夹碎。直到19世纪末,法国还在使用这种刑罚。另一种发展出来的夹棍则直接夹碎犯人的脑袋。(Z0|7tA%{,uYw
    此类碾刑在中国也有,但是不多,一般都是私刑,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刑罚。中国常见的碾刑一般只是车轮碾压之类,基本上没有欧洲人那么花样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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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火刑。2X)Xz7eI
    火刑在中国古代也有,但远不如欧洲那么丰富多彩。当然,在人类最早的法律文书《汉谟拉比法典》中,就将火刑列为三大刑罚之一。因此,火刑不一定是欧洲人发明的。在古代印度,火刑也很盛行。欧洲则在古希腊时代就有火刑,从此以后,欧洲人在火刑上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尤其到了中世纪,火刑手段更是蔚为壮观,甚至对火刑使用的烧火材料和柴堆的放置都有细致的规定。_7[TE0Px4k
    有一种火刑是将不捆绑的犯人关在笼子里,投入火堆,目的是要欣赏犯人又叫又跳;古希腊也有在犯人身上浇上沥青在点燃的;罗马人曾经用火刑烧死大量的基督徒,后来火刑成为基督徒最钟情的手段之一。宗教裁判所一般将柴堆摆放在犯人四周,有的到膝盖高度,有的到臀部高度。柴堆不能太高是为了便于围观。将柴堆扩大,就可以举行集体火刑。但是,这种方式有时因为风的关系,不能将犯人烧死,因此,另一种方式就是将柴堆堆放得同人一样高,留一个人可以进去的通道,犯人进入之后,再将通道用柴草堵起来。这种方法可以保证万无一失,但缺点是围观的人看不到临死的挣扎。还有一种是采用特制的小木屋,犯人进去后,塞上木头和草,在四周同时点燃。还有一种就是犯人直接站在高高的柴堆上。r0Y\ gd5z-C
    火刑的千变万化在于火的大小。有的是烧了以后,撤掉一部分木柴,变成小火。所以,对于木柴就会有所规定。法国女英雄圣女贞德就获得了这个待遇。英国人将贞德捆在很高的柱子上,最初的火烧掉了贞德的衣服,撤掉木柴,火势减小,目的是让围观的人可以从下方看到贞德的生殖器,然后再加大火势。
,zQ:{;S@     有些火刑在点火之前将犯人勒死,也有在点火的同时将犯人处死,有的是将犯人打昏,但更多的是活活烧死。不同方式针对的是程度不同的罪行。还有的火刑是在坑或沟里,法国国王有一次在一条沟里同时烧死了600多人。
-T \3L%G6m9vO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估计,在中世纪镇压异端最严厉的300多年里,欧洲被处以火刑的超过10万人。法国在1808年暂时取消了火刑,但是到1814年又恢复了,1820年才彻底禁绝。欧洲其他国家也差不多在这个时期取消了火刑。5e!nl @gqRHSh

x CZ!V"NP!k;a2c     中国在汉朝以后就取消了火刑,南北朝时期的火刑是指焚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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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烤刑与炙刑。 e_-AJ,D.m6B,u-}
    烤刑和炙刑都是使用小火,这一点与火刑不同。火刑只是用柴草等燃烧物,而烤刑和炙刑还会用不同的金属器具。中国古代的“炮烙”就属于此类。但是,中国古代的烤刑和炙刑同样不如欧洲丰富和悠久。
fV/L9?X2Rr     古希腊有专门用于烧烤犯人的铜床;古罗马则用特制的铁架;这种铁架后来也被中世纪采用;中世纪还将犯人悬挂在火堆上放慢慢烧烤,或者将人插在铁钎上烧烤;也有将犯人扔进事先煮沸的开水或油脂中;有一个热爱艺术暴君,将5名犯人放在一个大理石盆中,然后倒入溶化的锡水和铅水,冷却后做成了雕塑;中世纪的欧洲,油锅普遍使用,犯人在油水混合的大锅里,被小火慢慢煮熟;西班牙还有专门的烤炉。
!J1mrk,_ @k;N,As8A-n     烤刑和炙刑在其他亚洲国家也很多,中国除了在商代有著名的“炮烙”外,烹煮之类的刑罚在汉朝以后就没有了。对比而言,欧洲主要国家到18世纪还在采用这种方式。希特勒的焚化炉可以认为是这种刑罚的延续,有资料显示,纳粹扔进焚化炉的,除了死人还有活人,甚至包括小孩。z!EXY&yJ#g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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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锯刑。ruFQ&ZYy0h&H
    锯刑与肢解有点类似,区别主要在于工具。这种刑罚最早出现于地中海周围,后来传到了希腊、罗马。《圣经》就有锯刑的记载。
&A-W-R LJ2kd.GpV     锯刑有从两腿之间锯开的,也有拦腰锯开的。锯刑的工具除了用金属的锯子,还有用粗绳的。18世纪末,锯刑在法国和西班牙还存在。纳粹也使用过这种方式。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则没见到这种刑罚的记载。7X c?(U/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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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箭刑。
4];\"l` ?     这种刑罚比较简单,用弓箭射死。在中国和世界各地都有。

过氧化氧 发表于 2008-3-21 09:04

二十、贯穿刑。
+xj9b'RY0M     就是用长形利器贯穿人体。严格来说,箭刑也算贯穿刑,但是贯穿刑更多样。
&W.e\)S'cFj6c.Z     最早的贯穿刑出现于地中海东岸,迦太基人在一个大木桶内部钉上钉子,将犯人放入木桶,然后滚动木桶。希腊、罗马人的贯穿刑用标枪较多。有的贯穿刑是将犯人用长形利器穿透后,陈列在柱子上,有时一个柱子上可以固定好几个被穿透的犯人。还有一种是细长的圆筒,内部刚够一个人站立,圆筒可以开合,犯人被关进去后,圆筒外面的长钉便钉入其中。此类贯穿刑在19世纪中期依然被欧洲国家采用。对照中国来说,也有类似的刑罚,例如秦朝有在犯人头颅上凿洞的方法,但秦朝以后就不见记载。从造成死亡的速度上说,秦朝的贯穿刑犯人死得较快,痛苦较少,比欧洲的贯穿刑显得“仁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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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8z-JOJ#Q     全世界的死刑方式太多了,对比一下就会发现,古代中国真的不是最残忍的。明天再接着说,这么残忍的东西,还是早点说完的好。&D/W3]F#ARk6O
{ |q6U*m;F7^
继续前两天的题目。赶紧把这个恐怖的话题说完。#NG6Q#kd%f-b s

O3ol [cN~.f!TDk
hDU'FE`6c A*X
!Psc4g2{(US     二十一、毒药;H @L$u nwN E@
    毒药这种方式也产生于地中海地区,古希腊著名思想家苏格拉底就死于这种刑罚。这种致死方式后来也被人经常使用,但大多都是司法外的致死手段。中国古代也有使用毒药的,但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gb7{3]z\M ]f

fn'[0QV[ ar#v0Z 0k-e8oG i

/JM{ Y7F'I,H     二十二、吊刑。
cf;mhK:X     吊刑在中世纪时产生于意大利,后来推广到欧洲。吊刑一般的方式是将犯人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用绳子捆住犯人手腕,再吊升到杆子或架子上,然后突然松开绳子,让犯人自由降落。但是,这种降落并不落地,而是突然停在半空。这种刑罚经常使犯人手臂脱臼。在执行这种刑罚时,有时候还在犯人的脚腕绑上重物,它会导致犯人大腿脱臼。如果悬挂重物很重,还会导致犯人腹部开裂。18世纪晚期瑞典有一起于吊刑有关的案件。法官无法判定两名嫌疑人究竟谁是强奸犯,便让两个犯人掷骰子,点数小的被判死刑,点数大的被判吊刑,结果被判吊刑的人没死。吊刑会根据犯人罪行的轻重调节脚腕悬挂物的重量,因此,有40%的吊刑受刑者能够活命。
.a,S:kP"i A1Z1W;p     这种刑罚在18世纪时,短暂地出现在中国,是西方人带来的。e9uBS2S9l

]!hImv5M!SS 7ZxY6L5d,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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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鞭刑。
@`a?,mf     鞭刑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尤其在地中海沿岸更加普遍,后来传遍欧洲。鞭刑可轻可重,但也经常用来执行死刑。古罗马致死的鞭刑往往在鞭子上捆绑铅球或骨头。英国人酷爱鞭刑,将犯人鞭打得皮开肉绽后,还会把犯人浸泡在海水或醋里。欧洲各国的鞭刑差别在于鞭子,有的鞭子是中空的,里面灌上铅;有的在鞭梢挂上重物;有的在鞭子上装有尖刺;有的是金属链条的鞭子;有的在鞭梢上装有蛛网般的刺状物等。欧洲大约在19世纪中期废除了鞭刑。但是鞭刑从死刑手段的名单中被剔除后,并没有从惩罚手段名单里剔除。美国在20世纪初期仍然采用鞭刑。鞭刑作为惩罚手段在英国一直保持到20世纪70年代。现在新加坡依然采用的鞭刑,也是英国殖民地时期留下的产物。
C J0\ or v W#IOd)j4?     中国在南北朝时期有过短暂的鞭刑历史,隋朝也有过。其他朝代很少使用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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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棒刑。
h2|x!w/c)r/^$i     棒刑也不完全都是用于死刑。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都有棒刑。后来的欧洲国家中,英国使用棒刑时间较短,法国则经常使用,直到19世纪,棒刑在法国还是致死手段。棒刑在欧洲有时候会使用狼牙棒。
m#a6j/_1o X     棒刑在中国也叫杖刑,但使用的大都是简单的棍子。这种刑罚在中国使用时间较长。最早的记载出现于秦朝,一直延续到清朝。但是,杖刑在各个朝代不一定都是用来执行死刑的,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暴打一顿屁股。-r_"p B}"?G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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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g&sc2XW     二十五、车轮刑。*] ] y+h;r
    车轮刑诞生于古罗马晚期,是肢解刑的一个变种。它将犯人绑在车轮上,用旋转和拉扯的方式导致身体肢解。这种刑罚直到19世纪中叶才被英国和德国最后取缔。这种残酷的刑罚在欧洲是众人围观的典型之一,因为它可以将平放的车轮固定在高高的柱子上或台子上。17世纪的一个记载显示,欧洲的车轮刑行刑对象最小的还不满周岁。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记载。1cB+l4C;?qQ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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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t!z.L!wr     二十六、磔刑。|&c(n4f T7x;h[7~.ri
    磔刑也是肢解刑的一种,但是,磔刑使用的是自然力,肢解使用的是人力。严格来说,中国古代的五马分尸、车裂也可以算作磔刑。这种刑罚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古希腊、古罗马的磔刑有时候会采用树,将两棵树弯曲到合拢的状态,先固定住,然后将犯人的手脚分别绑在两棵树上,再松开两棵树的绳子,树干自行弹开的力量造成犯人身体的肢解。磔刑在中世纪被欧洲很多国家采用,使用的工具大多是马匹。法国17世纪有一个记载,7000多人围观了一起磔刑,之后,民众抢夺死者的肉块和内脏,分而食之。欧洲直到18世纪才取消了这一刑罚。中国在宋朝以后便不再采用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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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扼杀。
_`5w&c^y `5Oc0@     扼杀也就是勒死。与绞刑不同,扼杀使用的是外力,绞刑使用的是犯人自身的重力。扼杀在亚洲和欧洲很多地方都存在。在欧洲的某些国家,扼杀发展成绞杀。犯人坐在特殊的高背椅子上,脖子套在一根铁链里,铁链在犯人的后脖处由螺丝连接,拧几圈螺丝犯人的喉结就被切断,然后椅背上的一个突出物会击碎犯人的小脑。这种刑罚在欧洲一直存在到20世纪70年代。扼杀在中国也长期存在,但不是死刑的合法手段,而且中国没有欧洲人那么费尽心思的绞杀方式。F6I']!{{pz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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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绞刑。 n7AO7P1j0E/M\Ei
    绞刑是最常见的死刑刑罚之一,见于世界各国和各个历史时期,在许多国家至今绞刑依然是合法的。在各种死刑中,绞刑最简单,一根绳子,一个活结。在欧洲,绞刑一般是对平民采用的刑罚,对于贵族则采用斩首。有些地方的绞刑,犯人是全身装在袋子里的,还有是戴头套的。在欧洲,处死孩子最多使用的就是绞刑。对于13岁以下的孩子,绞刑的绳索不套在脖子上,而是套在腋下。英国是绞死孩子最多的国家,1833年,英国最后一个被绞死的孩子只有9岁,因为他偷了墨水。当然,英国的法律也规定,7岁以上的孩子才可判处绞刑。英国的这个传统,目前被美国继承,美国法律现在依然可以对少年执行死刑。W.P A/ZnEI1d
    英国19世纪末期,绞刑执行后,大多都要解剖尸体,多次发生被“绞死者”又活过来的事情。甚至还发生过一件事,死去活来的犯人在原本要解剖他的法医的帮助下逃跑了。20世纪中期,伦敦皇家外科学院的保管员证实,在36起绞刑尸体的解剖中,有6人在死刑后,心脏仍然跳了7个小时,另外还有两人跳了5个小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1942年,英国法律规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重新再吊一个小时。而奥地利对此的预防措施是,绞刑必须吊足3小时。英国执行绞刑的刽子手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刽子手。
f$I|GY gJD[#T     绞刑一般都是将绳子套在脖子上,但是,也有用钩子的;古罗马人还有吊头发,或者吊生殖器的;此种绞刑在中世纪的欧洲也很多;还有吊肋骨的;还有倒着吊脚的。)U D![ Ef`
    中国古代的绞刑也长期存在,但都是吊脖子,很少有像欧洲人那样玩出无数花样的。

过氧化氧 发表于 2008-3-21 09:05

二十九、击石。rLpk[C)q
    就是用石头将人打死,这可能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在《圣经》形成以前就在地中海、中东地区出现。古希腊和古罗马都用这种刑罚处置特殊的犯罪,例如通奸,这点比较类似伊斯兰世界。欧洲中世纪也采用这一刑罚。这一刑罚的特点在于,它不需要专门的刽子手,把犯人绑在广场之类的地方,很多群众乱扔石头,最终将人打死。这是欧洲杀人活动集体狂欢的最好例证,每个人都满足了嗜血、杀人的欲望。欧洲16世纪以后,这种刑罚不再多见。至今还有少数国家依然采用这种方式。
WH#s!W'sny%L     中国从未有过这种刑罚。牵强一点的话,在死刑犯押赴刑场的路上,会有群众向犯人扔垃圾之类的东西,但决不是致死的手段,最终还是要靠刽子手。4kWU]3{/m1G,c8I#^Y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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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溺刑。!R3h{*Q[~
    溺刑就是淹死。这种刑罚在很多国家都有。地中海地区很早就采用这种刑罚。古罗马的溺刑经常在犯人身上绑上重物,或将犯人装在袋子里,扔进水中;法国和德国经常将犯人溺死在沼泽之中;欧洲中世纪在处死一些传染病患者时,也使用这种方法。某些欧洲国家直到20世纪依然采用溺刑。
J(clW_fH     溺刑在欧洲有一个变种叫做水刑,就是给犯人大量灌水,有时候是脏水、醋或酒,同时阻止犯人排尿,最终犯人被满肚子的水撑胀而死。还有一种水刑是将犯人放在冰水中冻死。
&B:m aCp ]     中国古代的溺刑在南北朝以后就不再采用,水刑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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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W2P5TLYi X E     三十一、斩首。
v o-t'OKE_     斩首刑像绞刑一样,长期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地。这两种刑罚在中国与西方最大的不同是,适用对象正好相反。在中国,斩首多用于平民,绞刑多用于达官显贵,因为中国人不喜欢死无完尸。而英国的贵族认为,不死在刀剑下是可耻的,其尚武好斗在死刑上都得以表现。8@O:Q8?&})t-grd8yC
    中国的刽子手在执行斩首的时候,要求一刀了断,否则刽子手就显得很不职业。用受刑人的话说,是给一个痛快,用现代的话说,是减少犯人的痛苦。而在西方经常看到十几刀、二三十刀的现象;还有脑袋没砍掉,继续活了三天的例子。因此,在欧洲就有给刽子手小费的现象。也许正式这个原因,欧洲后来用断头机、断头台代替了刽子手。)W&lzmw7U
    据说最早的断头台出现于古代波斯。欧洲最早的“断头台”是用来宰杀动物的。用于人类死刑的断头台在欧洲经历了很多种变化,每一次都在技术上做出改进。断头台在不同时期有很多种称呼,例如国民剃刀、气窗、老虎窗、自行车、切纸机等。:Z9?w I:E|3~K?
    近代常见的断头台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由两名法国博士设计的,其设计理念是体现人人平等和人道主义。法国第一个断头台的制造预算是5万多两白银,最后花了8千多两白银就制造完成了。为了抢夺制造断头他的生意,不同的制造商争相压低报价。此后,断头台技术在法国还得到多次改进。这种机械装置在法国使用了200年,到1981年正式废弃,一共斩下将近1万个人头,平均每周一个。有意思的是,断头台在法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未指名道姓地写入法典。这种现象也出现在刽子手身上。刽子手虽然是国家雇员,但不是公务员,也不出现在政府的工资单上。挺要面子的。5SRpa byYb

{3QWE6s8sV,p7r*v0[     断头台也被少数其它国家接受。中国没有断头台。f B7K`h(qY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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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二、枪刑。
d"d_I4F x     火枪出现之后,这种死刑在欧洲就开始出现了。有人认为它是古代“箭刑”的延伸。由于最初的火枪比较昂贵,因此早期的枪刑只适用于有身份的特殊人,其中包括士兵。由于早期的子弹质量较差,因此不得不采取很多人、很多条枪同时行刑。记载中欧洲最多的一次,是50个人的行刑队,两次齐射,共100发子弹击毙一个犯人。后来,有人指出花费子弹太贵了,欧洲古老的死刑方式又得以恢复。
D&G0Sa"^d     枪刑是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死刑方法,有的国家除了枪刑之外,还同时保留其它方法。IV9M E D)X1}%N
    从枪刑发展出来的,还有炮刑,俄国、法国、阿富汗、美国都有过;在欧洲还有炸药刑,将火药填入犯人体内,如肛门和阴道,然后引爆;欧洲还有汽油刑,让犯人喝下大量汽油,通过嘴巴将导火索伸到犯人胃里,点燃后导致犯人身体爆炸。欧洲人是不是很会琢磨杀人方法。-Z$dRn'_"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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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毒气。Ps#X"_TG/j o E$_ o
    现代化学技术提供的杀人手段。希特勒的纳粹曾经大规模地使用。当今世界只有美国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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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x v;kM1VQ     三十四、电刑。
|/VpF%]2p     新科技出现后,很快就会运用到死刑上,电刑就是其中一例。
~{*VZurS j     大发明家爱迪生始终认为应该给居民提供直流电。为了贬低交流电的竞争对手,爱迪生推动发明了交流电的电刑椅,目的是证明交流电可以导致人死亡。滑稽的是,爱迪生本人还主张废除死刑。虽然爱迪生最终没能击败交流电的竞争对手,但是,电刑被美国法律接受了。经过多次利用犯人的实验,爱迪生等人最终将电压定为1780伏。第一个被电刑处死的是一名女子。以后经过不断的实验和调整,现在美国电刑的技术标准为1900伏,7.5安培,但也有到2500伏电压的。jgzB HB6o
    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使用电刑。电刑的操作也有一套方法,比如有三、四个刽子手同时按下电钮,但是,其中只有一个是通电的。据说这种设计是为了减轻刽子手的心理负担,其实有点虚伪。首先,很多刽子手都是自己报名来的,虽然带着头套,但还是有杀人的冲动;其次,哪一个电钮是实际通电的,总是有人安装的,这个人的心理负担呢?
i1p6WwgQ)s_     有人将电刑称之为现代“炮烙”,或现代铐刑、炙刑。
qHcJa J4W3ZfeW+T

fvYFD &^p.Mzn M#R]r'uAh
    三十五、注射刑。
H'?gJ E|:D-N     机械的进步带来了断头台;电力的发明带来了电刑;化学带来的毒气刑;医学和化学的结合又带来注射刑,号称是最温和的死刑。这种死刑方式最早产生于美国,现在也被其它一些国家接受,包括中国。 yx,KnG,A0J
    美国是现在世界上死刑方式最多的国家,共有5种。一个现代国家有这么多合法死刑方式的,美国也是唯一一个。美国什么事情都厉害。
W{!N1go^ID7h9B8zT 3V NC0vq-]6F-R!y$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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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m'c&gl`B     关于古今中外的死刑方式大致都介绍完了。真不容易。9jj4w6hP _4w

~~2n#u"war     最后简单做一个结论。从世界各国从古至今的死刑方式大致罗列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问题。一,很多野蛮的刑法中国很早就取消了,世界其它地方还一直在用;二,中国古代死刑的方式不如其它国家和地区那么花样百出;三,以折磨人为快乐的刑罚在中国不具备普遍性。所以,把中国古代认为是一个野蛮社会的看法是根本错误的。残酷对待同类,是人类早期共同的特点,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古人并不比其它民族更加严重,即使有人不愿接受中国古人更加文明的观点,至少应该认识到各民族都差不多。抓住个别现象,五十步笑百步的做法,无助于认清事实真相。
c'R3V4T1n A"I0]5gS.O4S fL!|h!o+E_;p
    现象罗列之后,明天接着这个话题再说一点归纳。4F Y3zAsa2N b,U
[匿名] 新浪网友
-o ]F#s n.U p ozg#W\!~ta+z
2007-04-15 00:13:48
.]c6VUi[6I 死刑都是很残忍的,中外古今都一样。目前中国不可能废除死刑,只是减少死刑的范围。 jqjiQ
2b-C$Q[)e G\
博主为什么关注这个话题?作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加多次执行工作。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采用注射执行死刑,比较人道。给大家介绍:首先药物,每次都是从北京调来,非常麻烦(这也是很多法院仍然枪决的原因)。名称不记得了,听专家介绍,这不是毒药,甚至人喝下都死不了,但注射入静脉,半分钟内让人的心脏停止跳动。其次,执行程序。法警先将犯人绑在执行床上,法医将静脉打通(打吊瓶一样)。注射泵里装两管药,一支是麻醉针,一支是我上面介绍的药物。法警听到执行命令后,立即按动电钮,注射泵自动注射,首先是麻醉针,然后是抑制心脏跳动的药物(两个药瓶绝对不能放反,不然犯人就疼苦了)。时间大约是一分钟,一瓶时间是半分钟(曾经让犯人回答过问题,大概二十秒就没有了意识,麻醉了)。最后,法医验尸,执行结束,死刑犯没有痛苦的离去。5O-YGR'NAD2aK
作为执行人员,最反感就是游街示众,执行地点选择交通要道(枪决)。现代文明社会,尽可能让这种血腥场面公众眼前消失。
RzG`)b,qUhl
0C.oY~.P(~ s"n4` ZxP%k%i5||/I,ecl

1b/w'bB5|W6^|
1VN3i ^;c9q3T9{ [匿名] 新浪网友 0^5oU7H ngU
[XQ kU_*[]'P
2007-04-15 00:28:37
Q(tiA(Q 另外,你说执行人员没有心理负担是错误(34电刑)。我们每次执行都不是报名,而是任务!任务以前是武警执行,98年到现在由法警执行,一个单位不到十名正式法警,这么多年下来,大家心理都有厌倦心理,再说法警地位低,职级低,待遇低(同样的公安、监狱警察享受的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我们没有 *n'\'r0G)\v2t/ad"j4[w

e,]6p5dV2e*E*q_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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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Db:Su 主要参考资料:\'yCmwb w
!bumSF\\#xI'At
1、《人类死刑大观》,[法]马丁-莫内斯蒂埃著,袁筱一等译,漓江出版社1999年9月第一版。
.rm5pW"K$_U[o }1AJT6l3TE
2、《死刑通论》,胡云腾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1月第一版。$X9M c9F@)d?T
(j&g0|Za.j6c_6sY
3、《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胡云腾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

郁闷先 发表于 2008-3-21 10:34

比较全面。。。。。。

贼厷 发表于 2008-3-21 14:08

太全面了。。

老兵曾 发表于 2008-3-26 20:56

安乐死: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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