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论坛's Archiver

家住上二街 发表于 2008-2-5 13:01

斑竹不讲道理!!

我昨天发的帖子跟2007年12月的宁安城际铁路可行性报告评估会结束不是一个内容!!!为什么把我的帖子当作重复发帖给删除掉?我的帖子是最新的内容!
F w(E2VSh0s/C2BP 斑竹太不讲道理!!!

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08-2-5 13:30

  希望会员发帖前先认真阅读版规和会员手册gZ P8Ou/v Nb

9j4u:y YM7I+p(p M   论坛每天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移动或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帖子,尽管这是管理人员该做的,但其中很大部分都是只要会员阅读版规后可以避免的'U nVCO.z-p;N)N

+hQlje[ Gw   比如重复帖,媒体转载的帖子偏偏发在言论区,而相同的内容在媒体版早就有了,只要会员对口发帖,就会自然发现这个问题;eZ}N-Nfb f};^(X

A]J4}` Q9g   比如新闻类帖,昨天是4号,楼主的新闻转载是上月18号的,而且其中只有宁安铁路部分与芜湖有关,相关帖子论坛去年12月就有了。芜湖印象版一定要发与芜湖相关的内容,这里再重申一下
k+M\}&wl'i(b QXH V.zX BJI@
  比如举报版主帖,必须发在管理区,但。。。)c(]R2M*^6PRU.\N
#C!D+t `2u6t
  。。。 。。。V5z4` xVB L,f
;Q|.d*VD2J#_6e0\
  不说了,下午还要赶火车。今年春节天气不错,节日期间,论坛建议大家多出门走走,不要天天趴在网上。0M&\$d.sg4gX
Q\ Mf,sy
  祝所有朋友都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本色 发表于 2008-2-5 14:36

同意LZ!!1S$M!QZ1E%y_
就算重复发贴有什么关系呢,也许发贴人没看见,或是以前的贴下沉了,发一下增加论坛人气也不错啊,又不是专业论文,如果在原创里重复就不好了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8-2-5 14:52

[quote]原帖由 [i]本色[/i] 于 2008-2-5 14:36 发表 [url=http://www.wuhu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04510&ptid=79185][img]http://www.wuhu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i9@MKI&\ \:]WN j 同意LZ!!
{x9k&G'R ^w5E(` ~H 就算重复发贴有什么关系呢,也许发贴人没看见,或是以前的贴下沉了,发一下增加论坛人气也不错啊,又不是专业论文,如果在原创里重复就不好了 [/quote]1}9P,`_VXz)t
:lol 你刚刚重复发了个帖,被我扣了分了。不会是故意发的为了挑战版规吧?嘿嘿……

本色 发表于 2008-2-5 15:35

分不是用来扣的吗,让你扣着玩吧
Z3C'g+@XU'en 不过感觉动不动删贴还是不好!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8-2-5 15:44

[quote]原帖由 [i]本色[/i] 于 2008-2-5 15:35 发表 [url=http://www.wuhu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04574&ptid=79185][img]http://www.wuhu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n[;rI(jSx
分不是用来扣的吗,让你扣着玩吧
#glWI)w$? 不过感觉动不动删贴还是不好! [/quote]
-N2oK!?0Rc-m(i3_t-T+] 那我去扣着玩了哟,我不客气喽:lol

军中帅才 发表于 2008-2-15 12:58

分有什么用?我发现这里的版主很霸道,想扣分,你尽管扣就是,最多不再上这个论坛,!!也没得什么新鲜玩意儿嘛!!:BAAB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8-2-15 14:14

[quote]原帖由 [i]军中帅才[/i] 于 2008-2-15 12:58 发表 [url=http://www.wuhu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05784&ptid=79185][img]http://www.wuhu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1w(hH O lT
分有什么用?我发现这里的版主很霸道,想扣分,你尽管扣就是,最多不再上这个论坛,!!也没得什么新鲜玩意儿嘛!!:BAAB [/quote] Ro-T)r$W ek9{
扣分是根据版规来的,没有斑竹会随便扣分。“分有什么用”?分是为了规范论坛而作的一种辅助工具,既然你觉得分没有用,那何必那么在乎扣分?如果你要在乎扣分,那就不要违反版规!至于论坛有没有什么所谓的“新鲜玩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人能强迫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非法同居 发表于 2008-2-15 14:39

缺乏涵养;P g+j j7]p C9qco6mf
4M7U p}8ee#M4qZG
有加就有扣,想想为什么会加,再想想为什么会扣,然后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应该有所启发,如果还执迷不悟,大不了离开:cool: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8-2-15 14:48

LS说的很对,为什么斑竹加分的时候就没人说斑竹霸道了呢?不要只记得别人给你吃拳头的日子而不记得别人吃馒头的日子,就算吃了拳头,也该先反省一下,究竟为什么自己会吃拳头。如果斑竹真的违规操作了,自然会被免职!

笑看繁芜 发表于 2008-2-20 00:03

俺纳闷了,分是干嘛用的呢?: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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