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论坛's Archiver

郁闷先 发表于 2008-1-14 08:33

烟花爆竹销售统一加贴标识

今年我市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将得到深入整顿,合法生产和销售的烟花爆竹制成品将统一加贴销售标识。日前,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在我市销售的烟花爆竹制成品,凡未贴大标、小标进行销售的,均视为非法经营行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tG/g?;Qa3j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市安监局通过多项措施整顿烟花爆竹的销售市场。按规定,今年凡在本市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都要加贴统一的销售标识。标识分为大标和小标,大标用于包装箱的贴封,小标用于单个产品的贴封。而烟花爆竹制成品的统一标识均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定,一年审定一次。 此次烟花爆竹加贴统一销售标识的“大标”和“小标”,均采取了防伪技术处理。大标印有批发企业全称、“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字样,小标则印有“芜湖某某公司专营”字样。凡是未贴大标、小标进行销售的,将均视为非法经营行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T;JCsc%U
    据了解,目前我市现有生产烟花爆竹企业三家,其中一家已经过审查,并上报省安监局换证。批发企业现有五家,其中三家企业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另外两家正在申报中。安监局负责人表示,此次实行烟花爆竹贴标将可以有效识别假冒伪劣和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更好地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提高安全监管效率。目前贴标销售已经在各个环节开始实行。

贵妃 发表于 2008-1-14 08:49

经常有烟花爆竹厂爆炸。。。。

老兵曾 发表于 2008-1-14 10:17

价格也统一上去了吧

页: [1]
Google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