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论坛's Archiver

绝地反击 发表于 2007-12-20 12:45

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之耻

(王平 原载《新华网》)
-|r8?9\Ivp 4A$\X7A,mAi
  近日又闻一起因言获罪的新案例。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7年1月1日,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之前在网上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被指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王子峰、扈东臣,他们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 报道还说,“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从发生至今,一直没有公开,不为外界所知。” /s/e T5PT

R zk8v'?R#CD   自去年发生在四川重庆市的“彭水诗案”被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称为现代版的“文字狱”后,地方党政领导利用司法公权力压制打击对己不利言论,粗暴压制言论自由的行为,令司法公正蒙羞,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强烈的不满。人们几乎不敢相信,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早已实施的今天,竟然还有如此行径发生。不幸的是,现实无情地告诉我们,利用司法打压言论自由的事情不仅有,而且还远不止一起。
k} QLX]nG-b
(YN TL*QP   观察此类因言获罪的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本来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设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以防止滥权枉法。但在这类案件中,严肃的司法活动,却成了按领导意志协调解决的事。职能部门的公权力成了领导可以随意调遣、任意使用的私人工具。不仅使起来很顺手,而且“处理问题”的效率极高。
z{u;{0R2`yk
S I7h0}'D [$d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不能干涉司法,检察院和法院对同级人大负责。但目前在不少地方党政官员的眼里,检察院、法院就是政府的一个办事部门,与政府是“父子关系”,司法部门成为某些党政官员的“滥权”工具也就不足为奇。在“彭水诗案”中,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法院刑庭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数度研究案情,参加会议者甚至还有一些非政法部门的领导。
:}tQ Arl*]S
r4h;iwi T   公民的表达权、对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的批评建议权是宪法和法律严格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任何人、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来压制甚至打击报复。因言获罪案件的频频出现,暴露出我们的司法在维护社会公正、发挥底线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甚至直接为领导服务的倾向,影响很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极大地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破坏法制建设,导致不稳定因素。

会飞的大象 发表于 2007-12-20 16:38

公务员素质有待提高!

双翼羊 发表于 2007-12-20 17:28

和谐尚未建成,同志仍需努力

复活 发表于 2007-12-20 18:36

山东高唐网络发帖“侮辱”县委书记事件调查

(来源:中国青年报)gVChW.iz \

EG-H1Vcc$x?   核心提示:2007年1月1日,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之前在网上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被指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王子峰、扈东臣,他们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
|1Eq!i}Pe bJ G'e,p#@T6y
  快要35岁的扈东臣没事总是盯着一张《拘留通知书》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通知书记录了自己一段难忘的经历,而是这张通知书签发的日期——2007年1月1日,是自己34岁的生日。
R0J h4~D i q6I7Q O"X
  同样一张通知书,对于47岁的董伟而言,意味着自己的2007年从开端就不同寻常——快一年了,他一直为自己的命运奔走,希望能够早日得到公道一些的“说法”。
a6L#P b@0m :I(y8|Q#?
  他们都工作、生活在鲁西北平原的一个县城,名叫高唐。J|kry? wZ,aQ

A:{O9K+nDF#q'p,Q-d   高唐,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书画大师李苦禅的故乡。这个位于山东省西北部、人口47万的全省改革试点县,近年来提出了建成“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口号,一些目标的设定,比如,要在“山东西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等等,刺激、激励着一些高唐县的决策者,也关系到普通百姓的生活。据称,高唐县名列山东省“县市竞争力十强”第六位,2007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47亿元。新建的多个城市广场,场景浩大,新修的水面壮阔的湖泊,景色宜人。被高唐县有关官员称为“城市规划上水平,城市形象显特色”。然而,出于对民生问题和公共事务的关心,不断有人在网上发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看法,这些并非歌功颂德的言论触怒了当地的某些领导。2007年初,随着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等人因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子被刑事拘留。董伟,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王子峰,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扈东臣,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他们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侮辱”、“诽谤”现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DT.L F[V m ] J
N#sW,\0xR1]#IO X
  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从发生至今,一直没有公开,不为外界所知。为此,本报记者赶往山东省高唐县进行了调查。
R/V)C-mgw*Mcsq0M
4~?6ZD&FH
8[`Hb/XL   发帖之后
|0^ ^+[$E T D'hXa)Lkj~
  “我没有受过任何处分,也无任何生活污点。”在经历了被拘留、逮捕之后,有着31年机关工作经历的董伟,依然强调着这些事关自己声誉和清白的履历。甚至在反映情况的申诉书和拘留通知书、释放证明书等资料之外,总不忘出示一张“全省地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u:f]o kf p K,C'W
/uE Af uo5L$O M   董伟,男,47岁,1976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副科级干部。'Nl7H!d C5_ `Y
`R$`G#Y+y:N3q,h_
  据他回忆,2006年12月20日左右,他与几位老同学聚餐,喝了点酒,于当天22时30分左右回到家里。接着,他用卧室里的电脑上网看了“百度贴吧——高唐吧”里的帖子,有一条内容说“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此时,董伟想到的是地方财政吃紧,他的“医疗保障卡”里已经3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医保费了。一时兴起,他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MdB'PzF
z(Qd#sQD"dB
  高唐县委书记名叫孙兰雨。至今,董伟依然认为,自己发帖子只是表达对地方建设、地方领导的个人观点,并无出格之处。
}6A B(?v-`!Z
xr{\N$y.t3T4`   2006年12月31日16时30分,董伟正在高唐县民政局三楼自己的办公室里,两名警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警察问他一些诸如“你是董伟吗”、“你家里有没有电话”、“你上网吗”等问题。随后,表示“你跟我们到局里去一趟,有个事情需要调查落实”。
vL Ac*SW3~
x!^oad)z2s   就这样,董伟上了警车,被拉到高唐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在这里,他被继续追问“有没有在网上说过什么不负责任的话”。
q ^(D1[K8z3[ ]l,n"g S_*_C
  此时,董伟早已将自己上网跟帖的事情忘了。经过警察提醒“内容涉及县里的领导”,他才恍然大悟,态度诚恳,主动承认“有这种情况”。
4q%d RJ&z
7yR#A s/}   随后,他被县公安局留置,21时左右,一名年轻警察问他:“饿不饿,要不要买东西吃?”董伟心里格登一下,这意味着当天可能不能回家,他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说:“我不饿,就是烟不够,你去给我买盒烟吧。”旁边一名警察听后,从屋里拿了盒烟给他。9D.a O,Y)d;c#j k h~

f cJ!jCDW&nA8s   2007年新年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刻,他和另外两个年轻人被集中在一起。当时,他们互相并不认识,后来知道,另外两人分别是医生王子峰、教师扈东臣。
,Q qq!mZ
ba.ur"K4]{   扈东臣回忆,自己根本没有在网上发帖,是警方根据电话网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学,由于是公家的电脑,究竟是谁发的帖?说不清。而警方认定是他发的,随即把他带到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但他坚持说自己没有发帖子,“态度不老实”,被用手铐铐在了椅子上。3个人默默无语,被关了一夜,他们谁也没有料到,这仅仅是一个开始。r!jU8v#?c
il7}m(|BLO!R
  第二天是2007年元旦。上午,董伟问一名警察:“我们这事很简单,没什么事,就让我们回去吧。”得到的答复是:“等着,领导要听汇报,等领导定完再说。”
MD&xj x$e8k-J$X*p %p%p8Qx&L
  王子峰也对“等着,领导要听汇报”的答复记忆深刻。/{ZGd9wHW0Ea

v [&?4?$N wV-P   此时,董伟的妻子方文菊闻讯赶来,给他送来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和衣服。由于身患糖尿病,董伟离不开药物。面对妻子困惑、痛苦的表情,董伟说:“我没什么事,就在网上写了‘孙烂鱼更黑啊’6个字,放心吧。”#}$V`3e"km
Ba4G D%g3j
  事件升级
(H2Yp,`iz EE
Plr9AGX&R   2007年1月1日16时,他们3人被送进了高唐县看守所。当时,董伟感到“脑子有点蒙”,“转不过弯来”。在刑事拘留手续上签字的时候,他感到旁边还有人扛着摄像机在摄像。
'N;m!^_}5x)W0P
\6\-_|K e XM   一份交给家属和单位的《拘留通知书》显示,高唐县公安局“于2007年1月1日16时将涉嫌侮辱罪的董伟刑事拘留,羁押在高唐县看守所。”kH d h/Zq1t

tU tHG @7rn   几天后,在高唐县看守所里,董伟、王子峰、扈东臣被安排收看电视,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节目中,他们看到了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为此,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了讲话。在电视解说词里,他们的名字变成了董某、王某、扈某,并说破获了“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由于没有任何遮盖处理,他们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个高唐县广为流传。
n%c%U6G(D3tQ Yn 7J9]4B0X3s4snv W2D[d
  此后,高唐新闻、警方在线等节目连续5天在高唐电视台播出这些内容。mJs$y7R-~ R ? R

a|3r#d$Kfp   在看守所里,他们还看到了高唐县公安局以“案情复杂”为由作出的“延长拘留”的决定。形势变得越来越微妙。1月14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不准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作出了对3人批准逮捕的决定。
)W0M,p:X/o6f&CS
1C)Q4{T9\rxZ&iP/|   此时,方文菊从聊城请来了律师,但律师到当地后,没有被准许会见正在羁押中的董伟。
6n+NM$|#L)y7D l'T0y7[(F$Jh L R
  此时,家属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方文菊交纳了1.5万元律师费。 F8L.d t A:cT

,]\m3W#D2v   出乎意料的是,1月21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撤销对董伟的逮捕。同一天,高唐县看守所发出《释放证明书》,对董伟予以释放。
r$TBz2h"pZ C$A(e_F
  走出看守所之后,家人把董伟领到了浴池,让他洗个澡。面对痛哭流涕的妻子,董伟说:“哭什么,就当我(进看守所)体验生活去了。”
P'hJk2k{ w%?$[5c{7GpW z
  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
%GBlU0Ue,J
v1q S.lt+C8rV \   3月5日,董伟向高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赔偿自己拘留期间聘请律师而损失的5000元钱(被释放后,原来交纳的1.5万元律师费被当事律师退回1万元)。并希望高唐县公安局以“相同方式”在县电视台对自己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高唐县公安局接到了申请,但一直没有回音。
!f-id dY6R!QJ
&_F&ae _   2007年6月19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王子峰、扈东臣也得到了数目大致相同的赔偿。
4~?#j"[S-i3M#cw%J+^ OWP7fK`4j
  沉默,还是发声?
_%KHfl3_~n:gI `r&tqF6{ I yz Z
  2007年12月18日,记者在高唐县人民医院找到王子峰时,他正在病房进行查房。王子峰,37岁,毕业于济宁医学院,从医14年,现为高唐县医院血栓中心主治医师。UT:Btji \
0{1zX:K6`$u
  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点酒,回到家里,想到在医院听到有病人抱怨,说工资、医保费用都没有按时发放,就发帖子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就是借着酒劲儿发句牢骚。”王子峰事后这样认为。
Q.@h7j?5IG7Ks$Qp1n
"n;@q'q5n:`C)BE   当他从家里被带到高唐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后,他也被追问“在网上发过什么言论”这样的问题,不同的是,他不断被追问“为什么攻击领导,谁指使你干的”等问题。
;DJ ZH7m kg2F}Bq
  被释放时,是单位一把手签字担保,王子峰表现出犹豫、矛盾的神情。为了不给单位带来麻烦,他选择了沉默,没有主动向外界反映自己被羁押21天的情况。面对记者,他小声说,还是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名誉”。
|9\ Hiq(n7m0|!i*n ?8j0dZ#wi*a
  在高唐县一中,记者找到扈东臣时,他还坚持说网上的帖子不是自己发的。对电视台播出他戴上手铐走进看守所等镜头,他至今感到难以面对自己7岁多的孩子,觉得“难以解释”。“我需要平静地生活,校长也对我很好,我认了。”他淡淡地说。:F5} IL g$C|p n

l4eR(T5F7A&E+A,?   3人中,只有董伟还在为此事奔走。被释放后,在家里休息了一周,他就开始向聊城市纪检委、检察院和山东省纪检委、检察院反映问题,至今没有结果。甚至,向上级寄送材料,他和家人都心有余悸,不敢在高唐县寄出,而是选择到附近的县市寄出,大多石沉大海。
9n o7Rq?%_ *?(BH8J+vQm G
  董伟、王子峰表示,即使他们真的“侮辱”了县委书记,也应该是民事纠纷、自诉案件,就是县委书记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他们,而不应该动用刑事警察、网络警察,甚至由检察官出面,进而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拘留、逮捕等方式来追究刑事责任。
%[K I I6{b
u2lGy"Np Q.V^   方文菊的理解比较简单,看到丈夫被拘留、逮捕,她曾大哭一场,悲伤中,她曾想,也许领导“在气头上”,自己代表丈夫“赔礼道歉”,“磕头还不行吗?”6j k3`6p}7gz
J&CVS4l
  被释放后,董伟还是经常上“百度高唐吧”,在一个批评高唐现状的帖子背后,他看到了这样的留言:“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指发帖人),速!!”随后的跟帖有“楼上真逗”,“你没胆量,就该让别人说实话啊”,“发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担心你!”
-UmsL?+JwA
4c-C)^YXO I/f   董伟眼睛一热,署名“佚名”发出了《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管刻不容缓》的帖子。在帖子里,他写道,县委书记作为党的基层机构的首脑、地方百姓父母官,官职不算大,权力可不小。诚然,多数县级领导都能洁身自爱、廉洁从政,但也不能否认,县里个别领导大搞一言堂,只顾及个人官位,不考虑造福一方,遇事只允许讲政绩,隐瞒自己从政方面的各类失误,为自己升迁铺路。这样的干部,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在基层的形象和威信,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为此,他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管;中央和省级纪检、组织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县委书记的从政业绩每年定期查访、考核,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以安抚地方百姓。他希望以此“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LrYt z2`2H U3u6iZ&qd7S5E1^Qh
  董伟说,在网上发表这个帖子,他不是针对某个人的。
;T\6g W'Ga 5N*~8Mpu
  至今,他还希望县公安局、电视台能够对他作出经济赔偿,至少,应该弥补家里聘请律师的花费,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为此,他曾草拟了一个协议,只要公安机关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自己就不再提任何要求。但这一协议拟出后,就没有了下文。
#\7hSG1T&u(R
;q;ioL)BX;i   记者来到高唐县公安局,曾负责并参与侦办该案的高唐县公安局网监大队队长刘清广表示,这一案件,公安机关是依照程序办案,逐级汇报,公事公办。至于最后办得怎么样,不是公安局哪一个人能决定的。4C5v$s _A8E L

qq,?_:lt   在高唐县电视台,副台长陈洪春表示,当初播出刑事拘留董伟等人的画面和新闻,是县里定的,有领导审片,当时领导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高唐电视台连续播出5天后,就自行决定停止了。事后,还曾担心领导追问此事。

翟林华 发表于 2007-12-21 06:32

公民的表达权、对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的批评建议权是宪法和法律严格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任何人、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来压制甚至打击报复。因言获罪案件的频频出现,暴露出我们的司法在维护社会公正、发挥底线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甚至直接为领导服务的倾向,影响很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极大地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破坏法制建设,导致不稳定因素。
UC"E;`/B#M =================================lW'uO U.I~
上世纪5,6十年代的"以言获罪"的历史教训是沉痛的!严重地损害了人民利益和党和国家!

蜡烛太阳 发表于 2007-12-25 16:05

如今的文字狱比之前有所过,是社会法制的进步?还是官管的加强?

老兵曾 发表于 2007-12-25 16:09

看来少说话,多做事是对的:P

明日阳光 发表于 2007-12-27 11:36

这就是独权专政的后果

χˊ;賊厷 发表于 2008-1-16 19:11

沉默是金。。

安步楼梯 发表于 2008-1-29 14:24

领导素质有待提高

清风孤影 发表于 2008-6-2 21:07

人大于法,一切都是正常的。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

天地不仁 发表于 2008-6-6 14:24

好多时候 ,看到听到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国家干部等那些人和事,觉得挺伤心地。

黑莓 发表于 2008-6-13 22:54

太恐怖的了~~~世界无奇不有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8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