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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星 发表于 2007-9-29 08:49

老公寄存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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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V Sx4][ B L     前些时候,从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某大城市某大商场新近开设了“老公寄存处”。逛商场的太太们可以将不情愿陪逛的老公们暂时寄存在此,让他们在寄存处里品着香茶咖啡、看着报纸杂志,自己随心所欲去逛个够,而后回来领取。读罢此条消息,不禁失口叫绝,大有一种“从奴隶到将军”的感觉。HO f-f"Z4hnBr

.D9N3^ I p I     真要感谢这家商场的老总,不愧为大企业家,明察秋毫,高瞻远瞩,有胆识有魄力,才能有这样的大手笔。我想,他应该也是一位大丈夫,才能深知和体谅陪太太逛商场的爱和恨、累与苦。且不论“老公寄存处”的对与否、是与非,起码,是以人为本,绝对的人性化设计。在女权日益高涨、男权江河日下的现今,总算有人想到了给先生们一片自由的天地空间,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次平反昭雪的机会。D'Gh(|Q

6TV'l!v@F&P     去年的12月份,我曾在报上胡侃了一篇关于《陪老婆逛街》的话题,背着老婆,偷偷地控诉了陪老婆逛街的痛苦与无奈。见报后,几乎赢得了单位里所有老公们的一致苟同和赞赏,纷纷将报纸拿回家去给太太看。不料,竟招来太太们同仇敌忾的愤怒声讨,批的我体无完肤、屁滚尿流。单位里的太太们尤其是中青年太太们,在细读和分析了我的那篇拙作后,经过集体讨论,组成合议庭,给我列数三条罪状:一是丑化了太太们的形象,二是挑拨了夫妻间的关系,三是教唆了老公们去学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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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罪并列,罪不可赦。于是,大大小小的太太们接连召开了几次公审会,对我这个有罪之人进行批斗和审判。在太太们铁面无私的审判下(声明,绝没有刑讯逼供),我终于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及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鉴于我的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永不翻案,最后,以经济处罚为主。没收了非法所得稿费,再加上一个月的奖金作为罚款,请一帮大小太太们去嗟了一餐扎啤加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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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G;Xml"H0x3m     后来,不知哪位太太竟将我所犯的罪行、罪证及审判情况告诉了我的太太。结果,回家后,太太给我的惩戒是“连续陪我逛街十次,不许以任何形式偷懒耍赖!”呜呼!.z7x J$?*K;VFp n-P

"~UxD8PwW+?c(P#r     看了网上关于“老公寄存处”的报道,大大的舒了口气,突然间腰杆就硬了起来。联想起自己曾犯下的罪行,实在有点“杨乃五与小白菜”的滋味,心里愤愤不平。如今,“老公寄存处”已开先河,大有推广应用之势,看来,我的罪行也实属冤假错案,非翻案不可!%?u.h4` C

:m~'OX-w'ch6}:`     真想给新百和商之都的老总提个建议,请他们赶紧去网上看看,能否考虑也在他们的商场里设个“老公寄存处”。让情愿和不情愿陪太太逛街的老公们,在此能有个暂憩之处。或许,商场的客流量和销售率会因此而大幅提高;或许,我能因此从老总手里领到一份合理化建议的奖金。2Fsn Vh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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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笺 发表于 2007-9-29 09:39

跟老公逛街是自己找气受,还不如自己一个人逛的舒服

贵妃 发表于 2007-9-29 11:31

喜欢和好姐妹们逛街。。那样才舒服。

呆若木鸡 发表于 2007-9-29 16:08

强烈抗议被迫逛街

强烈抗议被迫逛街,那样是对老公的身心双重压迫。不过和别的美女逛街例外

名少 发表于 2007-9-30 04:39

男人一般都不喜欢逛街

我想我是海 发表于 2007-10-4 14:20

女人逛街,只是因为寂寞,只是为了打发寂寞而逛街,似乎买什么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把时间打发了,通常逛了一天,什么也没买,对这种无聊的消遣还乐此不疲,有这时间你就不能打打毛衣织织袜子啥的?做为男人,聊以自慰的是,女人逛街不打毛衣,总比打麻将好,也只能这么想了。。。。。。

呆若木鸡 发表于 2007-10-4 17:10

今天又领略了一回被迫逛街的滋味.在世纪联华的3 楼,卖各类冷冻食品的地方,我分明的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白痴,只有跟在老婆大人身后.

耳尔 发表于 2007-10-7 12:22

通常逛了一天,什么也没买,对这种无聊的消遣还乐此不疲,有这时间你就不能打打毛衣织织袜子啥的?MDAE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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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给你老婆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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