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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7-5-31 12:36

向论坛管理员请求

  作为会员茶馆的常客,我认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论坛管理员提出合理的建议。
#O:a F)^#h7^STd!{   会员范凡凡喜欢把跟下半身搭界的文章发到会员茶馆这样一个大众话题版块,我认为这样不妥。更何况此会员经常发一些有侮辱女性人格的文章,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女性的利益,作为一名女性,我提出强烈抗议!!
2n U2` |Ei[T#v   当然,可能我的这种看法有失偏颇,如果大家认为此会员转发的这类文章,还不能算是低级下流,那么管理员当然可以酌情决定删还是不删除。但我不希望再在会员茶馆看到这种文章。
G L'T0rgY.S(T   特发此帖,以表愤慨,谢谢!

红笺 发表于 2007-5-31 15:44

花媚啊,其实你想想你上菜市场去不是什么菜都喜欢吃,但你也不能阻止人家不卖是吧?
|"k(b `.Z-h%rHf#c 会员茶馆就是娱乐大众,灌水聊天的地儿,只要不违反版规,没什么理由不让他发。`h"~_W kX D
如果你认为这样的帖有伤大雅,可以给此帖进行评分,这样或许可以平息你的愤怒了!]d#l+i%?_6~
个人也不太喜欢他发的帖子,很无趣。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7-5-31 16:16

恩,我仔细想了想,红版的话也很有道理。可我又觉得扣他的分太费工夫,还是随他去吧。我想骂了就上去骂两声。

红笺 发表于 2007-5-31 16:40

我以前也是逮到不顺眼的就上去骂,后来做了超版倒改了不少自己的脾气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7-5-31 16:54

做领导了,肯定不一样的,哈哈。我不说了,再说就成灌水了。

红笺 发表于 2007-5-31 17:12

我要做榜样嚎,不过我现在还是喜欢和人家辩,有意思,比纯灌水来的痛快

花媚玉堂人 发表于 2007-5-31 17:24

我跟你正好相反,我以前喜欢跟人噶辩,现在我喜欢灌水。哇哈哈哈

青弋江 发表于 2007-6-1 19:25

爱好不同嘛,就不要强求了。

崔牛 发表于 2007-6-5 23:40

对此,我现在比较中庸:不评人优劣,只发表己见,亦不管别人评我如何。顶多打个哈哈,避免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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