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举报人消失
有统计显示,在我国有关部门接到的举报中,匿名举报占了大多数,匿名举报也是公民的正当权利,但这会给办案工作带来困难,调查范围加大、甚至会惊动被举报人。究其原因,根源在于我国对于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和措施还不到位。“没有它,许多证人将在出庭后永远消失。”这是一句广为流传的保护证人的名言。在我国宪法条文中,对举报人的权利有明确规定,而且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保护举报人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遗憾的是,由于这些规定实际操作的有效性不强,容易形成互相推诿,责任不明,所以就会出现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事。
|&Q"H&qm-`9L-?1F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法制国家来讲,遵纪守法、敢于弘扬正气的人应该成为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大家出来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就是在弘扬正气。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大家都不敢出来举报犯罪,认为类似李文娟的做法“太傻了,太不值了”,这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就很可悲了。
U~CM)_ em1{1v
公民冒着难以预料的风险举报犯罪行为,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身为公民的道德良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所以,我们期待能真正还举报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实名举报 换来两次辞退一年劳教
一名举报人4年不寻常的遭遇3y PcLaJ6月初,李文娟又一次踏上开往北京的火车。这一次,她是应有关部门的要求,来北京协商解决她今后的工作安置问题。此时,距她第一次举报自己所在单位的问题,已经过去整整4年。 &c1S|rcmt&~.K+^)l4R4H
|B9b$L/uPFFv
“这4年我被整得太惨了。作为举报人,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无数次求助无门。”面对记者,李文娟说。 &V `0N1jyvODJ
我是捧着一颗心反映问题的
Q'j)]$M&w
今年43岁的李文娟,1983年进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工作。2000年,她开始在鞍山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的会计科工作,负责税收款项的账目登记。
@6w+Y\-eR$|#szF*B+j
鞍山市是我国著名的重工业城市,拥有一批中央及省级直属企业。这些国有大型企业的税收由李文娟所在的鞍山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李文娟发现,单位里存在人为调解税款、非法退税、改变预算级次的行为。“一个月人为调节的税款就达几千万元。”她说。 v5XZ3k6`.xqf
李文娟拥有大学本科文凭,在鞍山市国税局工作了20多年。丈夫是事业单位的职员,两人的收入在当地属于较高水平。在她第一次举报那年,她的儿子只有4岁。现在谈到当时举报的初衷,李文娟表示:“我举报并不是因为对自己生活满意或不满意,举报就是反映问题。”
2002年5月,利用休假,李文娟瞒着家人,带着举报信和企业申报增值税账目报表复印件,来到北京,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其他有关部门递交了举报信。在举报信中,李文娟列举了鞍山市国税局存在着的5项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中最突出的是,她认为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存在着与企业联手,人为减免和少收企业巨额增值税的现象。 C*B+{*f FsA\%A
]2m+s8u B3\6L-W3Y jiP
在举报信中,李文娟留下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并附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我是捧着一颗心向你们反映问题的,为了避免意外请你们保密。”李文娟对相关部门的人说。
)|+Vx)t"W _.@
实名举报未受到保护
Q:L Ix#S \;t6M9u
2002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派出了核查组到达鞍山市,开始对鞍山市国税局进行调查。两天后,核查组离开了鞍山市。与此同时,李文娟发现自己的工作环境发生了变化。
“我上厕所需要请假,不请假就扣钱。单位接着把我办公用的计算机里的一个共享程序给拆了,没说是什么原因。同事们都不和我说话。中午在食堂吃饭,我一到哪个桌上,人们都散开,没有一个人和我坐一桌,就像躲避艾滋病人一样。”